城市流浪貓沒有那麽大的破壞力,我支持領養代替購買,支持對不符合領養條件的流浪貓進行絕育放歸、也就是TNR來控制流浪貓的數量,支持提高養寵的門檻,支持對遺棄寵物的行為進行適當的懲戒。同時,我反對一時腦熱的無害化處理,虐貓就更不用說了。
經常看到一些煞有其事的文章,說美國某個教授發現野貓一年可以殺死多少億的鳥類和小型哺乳動物,說澳洲某個研究機構發現野貓導致了多少多少個物種的滅絕。但這些文章,往往會隱藏著一些文字陷阱,搬弄是非的人利用文字陷阱達到他們斷章取義,混淆視聽的目的。比如說,野貓這個詞就大有玄機,像澳洲野貓就和我們認知中的流浪貓大相徑庭,不但體型是普通流浪貓的幾倍,傾略性也更強,在我們國內,尤其是城市中,根本就沒有適合澳洲野貓生存的生態龕位。而搬弄是非的人在參照數據的時候,往往會配上一張田園貓的照片,讓讀者以為田園貓也有同樣的破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