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微博上有一個熱搜:
離婚了30萬彩禮該不該返還?
點進去一看,原是「男子砍殺柯基事件」30萬彩禮惹了爭議。
原本就是一碼歸一碼,有人蓄意往「彩禮」的話題上引。
彩禮是彩禮,雙方訴訟到法院離婚,到時候該怎麽歸還,要返還多少,自然會有法院判決。難不成提了彩禮,就能為「男子砍殺柯基」擺脫罪責嗎?對於動物的虐殺就是虐殺,甭管他們結婚女方彩禮多少,甭管女方幹什麽工作,這些都跟「男子砍殺柯基」沒有關系。
還不明白嗎?
難不成,這名男子砍殺柯基的惡是以上這些因素引起的嗎?
什麽邏輯?
任何時候, 都不要給施暴者找借口和理由 。
可以說,小柯基是救了他的女主人一命,要不然,會發生什麽,後果真是不堪設想。對方是一個喝了酒情緒會失控和發瘋的人,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行為,甚至會當著自己老婆的面,做出砍殺柯基的行為,太惡劣了。生生砍了二十多刀,我不敢想那個畫面,是多麽血腥,可想而知,那一晚,柯基的女主人是怎樣的驚恐?
本以為是和自己共度一生的丈夫,結果呢,喝個酒一發瘋就完全暴露;
這次揮刀手刃的是小寵物,那麽下次呢?還能讓他有下次嗎?已經知道了他是什麽樣的人渣,必須得馬上逃啊。真要是不離婚,自己的命還能保得住嗎?實在是太嚇人了。
對於彩禮引起的爭議,女主在微博上大方回應了:
他們訂婚買三金花了兩萬,這其中有一萬是女方的錢。彩禮說是30萬,但訂婚當天就回禮10萬,也就是說,彩禮20萬。結婚前定婚慶公司,兩萬,女方也出了一萬。結婚當日,彩禮全部帶回,另外女方爸媽還賠送了一套公寓、一輛代步車,十萬現金。
女主結婚不是圖錢,真要是圖錢,也不會嫁妝那麽多了,更不會買三金和定婚慶公司自己都有出錢。
他們結婚才不過幾個月,也不會有什麽夫妻共同財產。且男方婚後等同於是「啃老」,也沒什麽正經的工作,在家裏就是吃飯睡覺打遊戲發脾氣。男方的所謂財產自然都在自己父母名下,跟女主也沒什麽關系。
女主也說了: 法律意義上該我的,我一分錢不讓,不該我的,我一分錢不拿。
她這話說得很敞亮,已經很清楚明白了,婚前的財產各歸各,至於那20萬彩禮錢,到時候就看離婚的時候怎麽判。還有男方砍殺她的寵物狗給她造成的精神損害,也應該有個相應地賠付。
他們的婚姻之所以到這一步,有一個很大的因素是閃婚,認識一個月就結婚了,彼此都不熟悉。結婚結的太快,只知道男方家條件應該也可以,也能出得起彩禮錢,挺闊綽的;但是忽略了最為重要的因素:人不行。
結婚是跟人過日子,你想把日子過好,就一定得看他的人是否可靠,這在任何時候都是不能跳過去的。我們更不能因為對方家裏條件還行,就忽略了考慮人的因素。
也希望這個事件可以給一些適婚男女提個醒: 可以透過親戚朋友介紹的方式認識「物件」,但是看對眼了並不意味著馬上就能進入婚姻,戀愛還是要談的,你們要透過半年甚至一年的相處,考察對方合不合適,更要看對方的家庭以及他的父母,還有他的朋友圈子。
要多了解一些,你掌握得更清楚,婚姻裏遇人不淑的概率就會低一些。
不要讓什麽人都進入你的親密關系,想想看,一個情緒隨時會失控的人,一個喝了酒就不知道自己是誰的人,一個有可能把刀揮向小動物的人,實在是太危險了。這些都是致命的危險因素,等同於你身邊的一顆雷,隨時會爆。
也不要期待著他會長大,不務正業,婚後會有所改變。
拜托,本性如此,如何改變?
長時間以來,都是被父母給慣壞了,永遠不要對這種「養廢的人」有所期待。
02
「男子砍殺柯基事件」中,男主李某的態度完全不在意,他說,「殺狗又不犯法」。
還有李某的父母,對於李某的行為也是縱容。
沖突發生的當天晚上,女主打電話讓公公來了,本以為公公可以制止自己兒子的行為,但是他看到現場一片狼藉後,也沒當一回事,還不忘提醒兒子,要把現場清理幹凈,把狗扔了,有味。
第二天就跟個沒事人一樣,還去跑步,然後還問兒媳早餐想吃什麽。
太匪夷所思了。
或許在他們看來,不就是一條狗而已嗎?死的又不是人。
包括後來女主因為害怕,跑回娘家,她把事情公布在了家族群,丈夫那邊的親戚也是出奇的一致,都在袒護李某,覺得她小題大做。
「不就是一條狗嗎?再買一條不就行了。」
對於你來說僅僅是一條狗,可是對於女方來說,那條小柯基是陪伴她,關鍵時刻替她擋刀的家人。
「男子砍殺柯基事件」惡劣嗎?
我想說, 一個正常的普普通通的成年人都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來 。
李某的行為讓人毛骨悚然,可以當著自己老婆的面,不顧她的哭喊,大半夜生生把小柯基砍死。過程中,還不忘威脅女主,「你要是敢動我就砍死你」。
李某和其家人不把生命當生命,絲毫不考慮女主的感受,更沒有尊重女主,這樣的岌岌可危的婚姻,只能散了。沒有辦法對施暴者原諒,你對施暴者縱容,那麽下一次你未必能逃得過?
這件事,仔細想,真的挺可怕的。
如果你不覺得可怕,那麽你帶入一下女主的處境,或許也就有體會了。
不要用他們結婚彩禮的事情轉移話題,更不要想著為李某擺脫罪責,替一個這樣的男人說話,你覺得他配嗎?要是你身邊有個李某這樣的人,你不覺得很恐怖嗎?
他們之間離婚的事,包括彩禮要返還多少,正如女主自己所說的: 法律意義上該我的,我一分錢不讓,不該我的,我一分錢不拿。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