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讓我想起一個故事。
有個小女孩,由於從小受到父親的家暴,所以性格越來越壓抑扭曲。她有一個弟弟,相比於她隔三差五被毆打施暴來說,弟弟卻因為是男孩以及年齡小而很少挨打。
久而久之,小女孩內心的憤怒轉移到弟弟身上。她開始時不時地毆打弟弟,扇巴掌,用腳踢,就像父親對她那樣。
終於有一天,當父親再次對女孩施暴,女孩的情緒徹底爆發,她帶著渾身的傷痕沖出去,一把將在河邊玩耍的弟弟推到了河裏淹死了。
從本質上來說,家暴的父親是這起悲劇發生的根本原因。
但是直接原因就是小女孩無法反抗來自父親的權威暴力,於是內心壓抑的憤怒不滿只能透過向比她更弱的物件施暴來發泄。
在這個故事中,小女孩家裏其實也養了一只貓。
但是和答主物件相反,小女孩對這只貓特別好,因為這只貓不僅是她的心靈慰藉,而且她將這只貓當成了另一個「自己」的化身。她用心照顧著貓咪,保護她不讓她受到任何傷害,就像保護著她自己。
據事後小女孩的供述,她之所以將弟弟推下河,就是因為那一次父親不僅毆打了她,還毆打了她的貓,所以一下子讓她的情緒徹底失控了。
講這個故事其實我是想說,人的憤怒,大都是源於對自己處境無能為力的憤怒。要麽是無法達成目標,要麽是無法反抗強權,人在壓力的情況下情緒失控,可以理解。
但是,一個正常的成年人會想辦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努力爭取破局,或者自我疏解,而不是將情緒和憤怒發泄在另一個無辜的物件上。
縱容自己的情緒是無能的表現。
只有懦弱到極點的人,才會透過傷害更弱小者來獲得快感。
在這個故事中,貓咪是弱小者,弟弟也是弱小者,小女孩沒有選擇傷害貓咪,可能正是因為有弟弟這樣一個更完美的發泄物件,因為在小女孩的視角裏,弟弟在某種意義上來說「不無辜」,所以傷害起來負罪感更小。
你的物件因為生活的不如意就一腳將貓咪踢到墻上,和女孩一把將弟弟推到河裏,本質上沒有任何區別。
都是在恃強淩弱。
他選擇了踢貓,而沒有踢你,只是因為在那一刻貓剛好就在他跟前,踢貓更方便,負罪感更小,後果也看起來不嚴重。在他看來,貓咪只不過是慘叫一聲,受點輕傷,反正都是畜生,有什麽大不了的呢?反正也不會影響他的生活。
但是如果有一天,沒有貓在跟前了,或者他的怒火積累到透過踢貓已經無法獲得發泄了,你猜猜他會踢什麽?
人之所以為高級動物,正是因為我們不是根據本能和感性而活,理性的秩序維護著人的體面,以及社會的穩定。
我們那些內心狂亂的風暴,混亂的漩渦,撕裂的情緒,熊熊燃燒的火焰,無法杜絕,但可以拯救。
對話,音樂,酒精,運動,用內啡肽戰勝多巴胺,用汗水戰勝淚水,理性終將重回高地。
祝你我都能收獲內心的平靜,love&pe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