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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哭啼算擾民嗎?

2018-10-16親子

我在德國,說說這裏的情況。根據聯邦汙染保護法(BImSchG), 嬰幼兒和兒童制造的「雜訊」對環境「無害」,在法律意義上並不被認為是雜訊,而是屬於「自然聲」,因此不適用任何雜訊管理條例

德國關於雜訊汙染保護,有一個概念叫做「 夜間安睡時間 」(Nachtruhe),通常為每天的22:00~6:00。在這段時間內,居民必須要保持安靜,不然小心鄰居一個報警電話打過去,警察蜀黍分分鐘找上門來。

任何妨礙夜間安睡的活動都 不被允許 ,其中包括但不限於:開派對、演奏樂器、放音樂超過35分貝、大聲交談或吵架、使用電氣電動器材(比如除草機、吸塵器、鉆孔機)、狗狗亂叫......

但是!嬰兒的哭鬧是個例外! 不管他們什麽時候哭,不管他們哭得多大聲, 居民都必須接受和容忍

因為嬰兒的哭鬧,是一種與年齡相符的、暫時性的行為。畢竟,嬰兒才不管你什麽Ruhezeit,他們只認自己的Ruhezeit——他們真的控制不住自己,他們的父母通常也無能無力。

當然,德國各地也曾發生過多起投訴兒童吵鬧的案例, 但是法律大都站在孩子和父母這一邊:

金句頻出,比如「 公寓樓不是修道院,孩子也不能像小狗一樣被拴著 」、「 你不能指望按下按鈕就讓孩子安靜 」......

所以,如果鄰居家的小孩在半夜哭鬧,德國人會怎麽做?

1 過去問他們要不要幫忙
2 哭就哭吧,什麽也不做
3 直接報警投訴他們擾民
4 先跟孩子的父母發牢騷
5 給自己來瓶啤酒(不錯,這很德國)

看來絕大多數人都選擇無視,只有5%的人會去提意見,不過報警這事兒還真有人幹過。2018年,柏林一幢公寓樓裏,有人因為鄰居家14個月大女嬰哭鬧而報警。孩子的父母為此很生氣,以孩子的名義寫了一封公開信:

親愛的鄰居你們好!
我叫XX,四月中旬搬來的。
我現在14個月大了,這兩個星期剛開始走路。有的時候不怎麽順利(我想我的腳太大了),我會摔角然後哭起來。有的時候我心情很糟糕,想大聲喊出來。比如我一點也不喜歡換尿布,所以我才會發脾氣。
不過,我對此一點也不擔心,因為根據很多法律,我想叫多大聲都可以!這幾天實在太熱了,媽媽特地開啟了窗子,可不知怎的我還是覺得熱,所以才哭鬧的。
我有一個很漂亮的粉紅色房間,歡迎你們來看看或者跟我玩,這樣我就能領著你們參觀了。
昨天那兩個穿制服戴手槍的警察挺古怪的,我不明白他們為什麽到我家來,還問那麽奇怪的問題。
所以我想問問:在這個世界上,這座房子裏,大家都是這麽辦事的嗎?難道大家不願意互相交流嗎?
初來乍到,請多指教!

所以,即使是在喜歡清靜的德國,也沒人能剝奪嬰兒哭鬧的權利。

每個人都是從嬰兒過來的,然而有的人常常忘記這一點。

德國乃至整個歐洲社會,對嬰兒和兒童都非常友好和包容,同時盡可能地為他們的父母提供各種福利和便利,即使是在嚴肅的學術場合也不例外,不少會議和研討會都可以提供小孩的托管服務。

我印象很深的是有一次,在慕尼黑參加一個大型國際會議,與會者超過1500人。其中一個媽媽,娃還不到一歲,在分會場報告中途突然大哭。她趕緊起身離席,把娃抱去門口哄。

不少人下意識地看過去,但很快又收回了目光。台上正在講話的大佬會心一笑,隨後若無其事地繼續做報告;台下的聽眾會心一笑,隨後若無其事地繼續聽報告。

寶寶還在斷斷續續地哭鬧,媽媽怎麽都哄不好,只好推門出去了;關上門,會議照常,所有人都不以為意。

在這樣寬松的環境下,無論是對嬰兒還是新手父母來說, 都會少一點壓力,多一點從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