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對於一個未婚男性,沒有做好準備的人來說,簡直是一個晴天霹靂!這個雷分成兩次,第是要你:對孩子的責任問題;第二擊就是對婚姻:如果孩子是你的,你會為了孩子跟前女友結婚嗎?
關於孩子問題,毫無疑問的就會想到,必須做親自鑒定,畢竟分開半年,可能發生了些什麽咱也不知道,如果站在負責任的角度上將,咱是個負責任的男人,但不能當冤大頭,所以親自鑒定是必須做的。
前段時間,張碧城生下華晨宇孩子的時間,掀起娛樂圈滔天巨浪的時候,有人拍到華晨宇帶張碧城做親子鑒定,且做了兩次,最後實錘孩子是華晨宇的,所以孩子跟華晨宇,這件事情才算風平浪靜。名人尚且如此,咱普通也做個親自鑒定,無妨。
話說回來,這是你願意對孩子負責做出的行動,但是在行動前,你要深思考:是和孩子媽媽一起過還是不一起過,僅僅是對孩子負父親的撫養責任?這個是有後遺癥的,如果跟孩子媽媽一起過,你們就需要商討結婚事宜了。如果不跟孩子媽媽一起過,你們需要通知雙方的家長,共同討論孩子跟誰的問題?你將來戀愛,結婚,需要跟另一半坦誠你有孩子的問題,以及你結婚後,處理現在的家庭和這個孩子的關系問題......
總之,因為這個孩子的去留,你將面對更加復雜的道德問題,作為一個孩子的媽媽,我想說:孩子真的不是累贅,在養他的過程中美好且甜蜜。如果你們最終的決定是把這個孩子留在這個世上,請你們調整心態,接受他,在允許的情況下盡量疼愛他,讓他做一個溫暖的,有愛的小孩!
祝福你,望你們都有一個美好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