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親工作,每月的薪資由家庭成員共享,共同支配,用於生活」這個前提下。我家基本就是女主內男主外這個傳統套路。
我對工作沒興趣,喜歡躺平,但喜歡處理家裏的瑣碎事,對家務馬馬虎虎,基本過得去就成,但是家裏幾乎所有事情,孩子學習,雙方老人家照顧,我都非常樂意處理。所以找一份幾千塊的工作,清閑,上班沒事,隨時可以請假,也無任何壓力。老公,一言以概之,工作狂人一個,薪金全部上繳。
在我家,我的想法:工作壓力那麽大,老公挺難的,要是換了我早奔潰了,太辛苦了。我可煩死工作這一攤子事情了。既然工作賺錢的事情全交給他了,家裏事情我擔起來完全沒問題,只需要他不要像老板一樣評判要求。老公:他的想法不清楚,但是偶爾有空閑會給家裏大掃除(一年一次的那種頻率),上面就說了,我對家務一向是馬馬虎虎能過就成,他一般是一邊打掃一邊叨叨家裏細節不堪直視再一邊幫我找借口說你要照顧那麽多人,已經挺不容易了。
綜上所述,男方收入覆蓋全家方方面面的支出,需要擔起經濟重擔時,我把家務當做我的義務又有什麽關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