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上班!
1,產假期間,強迫提前上班,是違法的。拒絕,也不會被開除,哪個領導會傻到作出這麽高風險的決策?
2,醫生的診斷證明,是很好的輔助,這給後期的拒絕提供了必要的態度支持(至少態度上,不是不配合學校工作,實在是情況特殊)。就算產假結束,如果未能完全恢復,工作期間可以要求減輕勞動強度。
3,至於會不會搞的太僵,不是重點。養好身體也是為了更好的工作,領導會理解的。如果不理解,那你問問領導:那請學校出具一份承諾書,醫院建議休息,學校堅持讓提前上班,那以後造成身體上或心理上的不良後果,學校承諾負全責。學校願意嗎?
總之:特殊情況,沒必要委屈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