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懷小寶時37歲,一直工作到公司崩潰裁員,因為我是二胎不符合生育政策,在不得不回家休息之前,我還鄭重考慮過要不要去申請仲裁,反正閑著也是閑著。
因為懷孕對環境敏感,我做不了地鐵和出租,每天公交車上班。。
然後樓裏有位長輩,他女兒嫁了有錢人,每次看到我都憐憫的看著我:怎麽還上班啊?這個時候要休息的!
我每次都打哈哈。
網上被憐憫和嘲諷就更多了。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起,我們網絡的氛圍變成了,女人只要懷孕就成大熊貓了,不能上班,不能獨立出門。
大熊貓是保護,不是批評,這就很尷尬,當事人想不同意都不行。
但凡露出一點兒反對的意思,對方就可能從關愛憐憫變成嘲諷:你家就這麽窮啊?你老公是死人啊?
然後你就很容易順著他們的思路去反駁:我家不窮,我老公很好……
以至於忘記了根本的問題:
孕婦能不能工作?
這個能不能包含多個意思:孕婦有沒有能力工作?孕婦有沒有意願工作?是否可以允許孕婦工作?工作會不會給孕婦帶來危險?
孕婦當然能工作嘛。
我一直鼓勵孕婦工作。工作是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的集合,能有效的幫助孕婦忽略懷孕帶來的小不適(生理和心理)的。
就是你的大腦只能聚精會神到一點嘛。
你投入看電視了,月經痛都能忘記。
你投入工作了,輕微的惡心,對懷孕的擔心,就都可以忘記。
孕婦也有能力工作。雖然懷孕會帶來不適。但是,人與人有巨大的差別。只要醫生沒有讓你臥床休息,那麽,說明你的身體就沒有差到不能工作。
你看這個話題裏面的女人,多陽光結實,沒什麽不能做的。
當然,我說這個話題,必需很謹慎。
一是要遵醫囑。
二是遵重個體差異。
有些人懷孕了就很焦慮,害怕這個害怕那個,孕婦自己 不想工作 ,然後家庭條件也很好,可以不工作。那當然可以不工作。
但是,不能因此就擠占我們這些 想工作的 女人,以及家裏沒錢不得不工作的女人,工作的空間啊。
尤其是那些不得不工作的女人,國家現在社保沒有足夠的保障,社會再不給她們空間,這是要逼死她們啊?
是,你可以站在不工作的角度說他們可憐。那你能給她們養孩子的錢嗎?
嚴格來說,我們社會低收入群體才是主流,因為少數人家的不工作,譏笑那些工作的孕婦,這個社會風氣就是壞的。
總結一下,懷孕的女人分成:
我對社會不同人群的要求是不一樣的,當然最應該同情的不得不工作的。
要麽我們國家社保厲害一點兒,統一的,給所有懷孕的女人發最低生活保障。否則,我們輿論的導向就應該是給那些不得不工作的人極大的善意。
而不是為了給那些「不能工作的孕婦」爭取權益,結果用窮去羞辱那些不得不工作的孕婦。
最後,對懷孕還在工作的女人說兩句:
不管你是因為喜歡工作,還是因為缺錢,或者是害怕職位遺失而工作。
不管什麽原因,工作都是光榮的,用勞動養活自己和家人都是偉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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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的苦在於日曬雨淋,長時間在路上,風險高。
但是這個行業怎麽就變成重體力勞動了?
大部份都是食品,搬重物幾乎不存在。
(真的遇到了,不接單或者轉給別人做就是了)
高峰期中午3小時晚上2小時,可以自由選擇接單還是不接單(肯定是高峰期接單賺的多),是可以很辛苦 也可以不辛苦的工作……
你要說外賣在馬路上跑增加風險,這個我承認的。但是,這也是人家自己的選擇。
至於其它關於外賣員不適合孕婦的評論,我就不再回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