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兒願意,我也同意,但不會以她為榮,畢竟作為母親,撫養孩子也是有一份責任的。
但是會給女兒以下幾個建議:
①如果婆家堅持這樣的選擇,女兒可以妥協。婆家給保證金,按月給女兒開薪金。但是女兒每天只做八小時,其他時間有條件可以請保姆幫忙。
②女婿如果不體貼女兒,或者沒有盡到丈夫應盡的責任,女兒可以去上班。
③讓女兒不要放棄學習,保持自己的愛好和專業,可以兼職做些事,不能與社會脫節。而且家裏人要支持。
④婆婆公公如果時間身體允許,女兒需要幫助的時候要提供必要的幫忙。否則,日後公婆需要幫忙的時候,只能由女婿自己幫了。當然關系都是相互的。
最重要的一點是,先把女兒培養好,讓她有資本得到頂配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