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自己想要孩子,自己想生。
自己願意承擔備孕、生育、養育的責任,願意付出時間、精力和身體損耗、事業停滯等機會成本,能夠接受健康重建、生活方式調整、親友(公婆父母)關系重構、夫妻關系調節等任務,積極學習、期待改變、做好準備,成為一個精神強大、心智優秀的成年女性,成為一位母親。享受寶寶的成長,經歷對你的依賴、信任和模仿,還有叛逆、頂撞和反抗。看著這個小人兒長大,從他(她)身上找到重新出發的勇氣。
有這樣類似想法的人,會選擇誌同道合的隊友,一起面對這個分配不均的社會。他一定要負責任、尊重且愛護伴侶。負責是你選的,尊重且愛護伴侶是你值得(站在他的角度)。
當然,不是說母親就必須是完人,也不是說找到方方面面都完美的丈夫才能生娃。雙方都不用做到100分。60分就很好,50分也不差。重點是轉變思想,自己做決定,別做巨嬰,會犯錯、會後悔,但總會向前進。
去愛值得愛的人,戀愛、結婚、生娃,不過順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