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聯邦政府「教你如何打孩子」:
(1)2歲以下的兒童絕對不能打,超過12歲的兒童也不能打,也就是說只有2歲到12歲的兒童可以打。因為2歲以下的孩子太小,不會從體罰中明白什麽道理,而12歲以上的孩子完全有比體罰更好的教育方式。
(2)關於體罰部位和方法:絕對不能打孩子的頸部或頭部,只能打孩子的屁股;不能使用皮帶、鞋子或衣架等任何物件抽打,而只能用手打;打屁股時必須五指分開,不能有角度,不能打出任何銘印或瘀傷。
(3)體罰的原因必須是為了更好地教育孩子,並非發泄憤怒或不滿,而且體罰不能對孩子的身體造成持久傷害,不能是非人道或是有侮辱性的。
這段送給你,以後別擰脖子了。
更別把擰別人家孩子的脖子說成是自己負責任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