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第一台汽車作為人類的代步工具而發明,從那時開始汽車逐漸的就走入了人們的家庭生活。然而因為汽車本身的設計,往往對兒童的安全約束力非常差,所以在20世紀60年代初,歐洲人便發明了汽車兒童安全座椅。
很多人總以為沒必要使用安全座椅,總是用「車子開慢點沒事」、「大人看著沒事」來作為理由。然而時至今日,安全座椅已經成為了很多國家強制的標準,規定兒童乘坐汽車時候必須使用安全座椅。
瑞典 :1982年就制定了法規,要求7歲以下兒童乘車時,車上必須備有保護兒童安全的裝置。
澳洲: 新南威爾士州0到6歲的孩子必須要坐在車輛後排,且必須乘坐反向式兒童安全座椅。
日本 :2000年起,不滿6歲的兒童乘車時要配備安全座椅,且安全座椅針對嬰兒、幼兒和學童有不同的標準,這些標準隨著法律與規則的不斷細化逐漸形成了專業的評價制度。
當然依然有很多國家並沒有存在強制性的標準,比如:墨西哥未在車上安裝兒童座椅的行為不違法,再比如我們國家安全座椅並不是強制要求安裝。
有這種情況原因也很簡單:汽車起步晚,自然汽車相關的就會晚。
當然 了,對於安全座椅,我們國家並不是不放在心上,2012年6月1日,中國正式實施首個針對兒童乘車的國家標準 【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 】。
這份強制標準裏面對安全座椅的生產、制作工藝、以及配件要求,都做出了強制性的要求。也就是說,中國的交通法規,到目前為止已經有強制要求對兒童必要的保護措施出台了。
並且不同的地區,也有自己針對安全座椅的法律相關規定和處罰標準。
【四川 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實施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 機動車前排不得乘坐未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人,後排搭載學齡前兒童的,按規定使用專用座椅。2021年6月1日正式實施新【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 監護人應采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
福建省立法規定: 2022年1月1日起,父母及其他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親友駕駛或者乘坐小型、微型載客汽車載有4周歲以下兒童時,應當在車輛後部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違反相關規定者,將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或處以1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修訂建議稿 )】第五十九條:指出身高不足一百四十厘米的人乘車,應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兒童安全座椅。
由此可見:雖然國家沒有出台一致性的強制要求標準,安全座椅是否強制已經在各城市和省級開始實施了。
所以,兒童安全座椅,是很有可能強制推行的,相信用不了多久一致性的國家強制標準就會出台。
建議題主和自己的親朋好友科普一下安全座椅的正確使用方法和作用,否則危害是非常大的。
根據16年交通事故數據統計: 發生車禍時,汽車內未安裝兒童安全座椅的嬰童死亡率,是安裝了兒童安全座椅的8倍,受傷率是後者的3倍。而17年車禍數據表明: 每年有1.85萬14歲以下兒童死於交通事故,未安裝安全座椅成為最大因素之一。
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機動車輛研究室主任周文輝也在采訪中表示: 從交通事故兒童死亡方式的統計數據看,顱腦損傷占到79%,而防止顱腦損傷是兒童安全座椅主要能發揮作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