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
我媽媽不算全職媽媽,屬於很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
照顧老人孩子,下地幹活都是她,我爸爸在外務工。
我大一點她去村裏當了婦女主任。後來還跑過保險。
我爸辦工廠她就跟著我爸一起忙。
最苦的時候,我媽在冰水裏泡了一夜,十幾年過去她還能精確地說出那天是幾點幾分到幾點幾分。
身體也搞垮,只要猛的站起,腰會很疼,疼的無法下地只能躺平。
直到我們大學畢業,我媽才算得上真的休息。
廠裏的帳不管了交給專人打理,另一家廠子全權給我舅舅。
我媽旅遊,做瑜伽、遊泳。
所以她不算全職媽媽。
前年,我爸出軌了。
他們吵架的時候,我爸說這些都是我掙的。我不缺你吃喝,你還要求什麽。
殺人誅心,我媽崩潰了。
她崩潰的不是背叛,而是對她前半生的否定。
她覺得自己很失敗。
好在最後危機解除,兩人又恢復如初,雖然有些傷痕還是會有,卻也能繼續過。
所以女人不要想著做輔助,會讓自己毫無價值。
我媽有段時間總要尋死,她的後備箱裏一直放著農藥。
我問她,你覺得沒有意義,那我們不是你人生的意義麽?
要錢有錢要閑有閑,何必和自己過不去。
可是無解。
所以不要做全職媽媽,大多數人連自己都不能保證永葆初心,更何況是別人。
人在不同階段有不同選擇,孩子上幼稚園之前照顧孩子,沒什麽,只是一個選擇而已。但是不要一直這樣。
我媽媽55歲,孫子都有了,她尚且還要經歷這些,年輕的媽媽們,三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