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挺服。
讓人感覺像菜雞互啄。
所以說,知識是第一生產力。
雙方哪怕有一方去咨詢一下,都不會這樣。
企業方如果想要辭退人,有很多方式,碰巧這個企業選了不合法的那一條。
員工方本身自己占理,也合法。自己覺得自己很有理,殊不知任何的優勢都是附條件或者附期限的。
突然有些感慨,其實,這才是我們接觸到的當事人的常態——案子明明對當事人很有利,一波操作下來,讓律師抓的頭快禿了。
前段時間,某律師和我聊天,他有個當事人,借款給朋友,本身有借條,有轉賬記錄,還有還款的材料,案件事實比較簡單。
然後天才的當事人突然找對方簽了分期還款協定,還款的日期從2022年開始,結束的日期我就不說了,你猜猜~
真是一頓操作猛如虎,一看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