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想起前幾年看過的一個新聞,
一個女人拼死為老公生下了一個孩子(我印象裏這女的自己有什麽病,是心臟病還是癌癥,放棄治療,一定要生孩子)
然後她死了1-2年不到,老公就再找了一個,
理由是,需要有人來照顧孩子。
(對的,你沒有看錯,官媒說的,要找個人照顧孩子。)
我印象特別深,因為這個事情,還上了勞動報。
我在勞動報公眾號上看到的,
最後我留了一個言,然後就取消了關註。
我氣憤的並不是男的另娶他人,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
我氣憤的是作為官媒,
認同這種只有女人才能照顧孩子的觀點
這個編輯哪怕婉轉一些說
「我希望孩子也能體會一份母愛」「希望世界上多一個人來愛她(孩子)」
我都能覺得釋然。
當然,可能你覺得我敏感,但我當時就真的非常氣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