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這段感情發生在我身上,我是女孩子,我會打掉這個孩子。
倆個人沒有做好任何的準備,進入婚姻,事後會有悔不當初的想法,往好的角度想,這個孩子是天意,就應該生下來,也許你倆也會因此成熟的承擔成年人的責任。
卑微和自卑的存在因人而異,無法妄下定論。
你倆又是獨生子女,你倆以後要生幾個孩子,哪一個孩子跟誰姓,男孩還是女孩,彼此雙方父母又是站著怎麽樣的立場,這些才是更應該好好溝通。比較,你說你倆現在的愛,逐漸地在缺失,往後不排除喪偶式婚姻,那是很可怕的一件事。誰能熬過一年又一年呢。
至於領證這件事,是真的不要著急,等你們孩子出生,一起辦理都來得及,這樣就會有大把的時間去考慮這件事。
就算未婚先孕,講難聽點,現在是女孩子被動,如果她占著主導位置,生和不生決定權在她手上,還有也很重要的一個問題,你是男人,既然有了孩子你就應該承擔應有的責任。對於這件事,你也可以好發施令的呀。
所以咯,你們給夠自己彼此的時間的同時,你也要做好你成為爸爸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女方願意和你走進婚姻,那你倆是否能夠重新審視這份感情,是否願意經營一個家庭,是否在未來的貧困與富貴做好最初的選擇。因為你的一瞬間想法,你們會失去彼此也會因此失去一條小生命,也是你們人生初次見面的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