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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企業躺平根源:高標準立法,選擇性執法

2024-09-25新聞
#百家快評#筆者在大型國企工作10年,近20年歷任多家民營企業高管。愚見:民企躺平根源是法律,國家高標準立法,選擇性執法這是最根本原因。

不切實際的高標準立法僅針對機器人

總書記政治短評

高標準立法:法立的很好,就是不接地氣。僅針對民私老板表現在:民營老板不是進去了,就是在進去的路上。這就是民企老板的心聲。幾乎100%具備進去的條件。如:

工廠意外事故造成損失超過30萬或有重大人員傷亡,老板就要面臨刑責;

老板不懂財務,涉稅達一萬的,可能 面臨刑責;

生產過程不小心跑煙漏氣了,面臨罰款或刑責;

被同行不實名打12345惡意舉報幾次,企業就不用開了;

不用科長,行政執法的零時工也能將規上企業搞倒閉;

電老虎一直厲害,以2000KVA變壓器為例,在按需用電合約下,本月有1分鐘瞬間滿負執行,本月實際用電33度,價值最多40元,卻要繳納不低於6萬元的綜合電費。天理何在?電業已是公司了,還在執法,執行1999年的「電力條例」,【民法典】規定違約最高30%違約金,電力一直執行3倍罰款。

平時鼓勵企業貸款投資,銀根稍有緊縮,銀行就斷貸,企業死翹翹;

市監執法、稅務執法,這都不用錢;環保,環評報告表編制費2萬,驗收5萬;安全生產各種編寫和評估也需大幾萬;衛健委職業健康編寫也要大幾萬;水利的水土保持方案也要大幾萬,這只是編寫費、驗收費。美其名曰第三方。

書呆子立的法,怎能執行?

以前有法,還有人情,執行力一般 。現在隨著國家嚴格執法,完全法不容情,打算一步進入完全法制國家。實質拔苗助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