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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降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 惠及參保職工居民800余萬人

2024-01-02新聞

記者1月1日從南京市醫療保障局了解到,自2024年1月1日起,南京市降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職工和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由2萬元統一降低至1.5萬元,進一步強化救助兜底保障。

記者了解到,南京市建立了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體系,為群眾看病就醫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一個待遇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範圍內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醫療費用,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基礎上,個人自付金額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部份,可以享受大病保險報銷。南京市大病保險實行「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無最高支付限額,目前已覆蓋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所有參保人員共800余萬人。

此外,針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人員,南京市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按減半政策執行,即起付標準降低到7500元,報銷比例在普通人員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切實減輕困難人員的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記者柯高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