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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十項出入境新政:首位在閩定居台胞落定

2024-01-01新聞

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出入境新政正式施行,張立齊成為首位在閩定居台胞。

澎湃新聞從國家移民管理局獲悉,2024年1月1日上午9時許,在華僑大學任教的博士後台胞張立齊,從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民警手中,接過了【台灣居民定居證】,成為中國出入境管理局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實施後首位在閩定居的台胞。

1月1日,張立齊手持【台灣居民定居證】,成為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新政的首位在閩定居台胞。

「很高興能成為廈門居民,實作了我長期追求期盼的目標!」張立齊說。澎湃新聞註意到,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中國出入境管理局緊扣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規劃,於2023年11月6日出台鼓勵台胞來閩定居落戶、便利台胞在閩生活發展等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以下簡稱「十項措施」),並於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十項措施」落地實施「台胞在閩定居落戶‘願落盡落’」政策,明確台胞可以向福建省內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經批準的,可以在擬定居地辦理落戶。

這一「十項措施」還包括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台胞證」)實行「網上辦」「口岸辦」「集中辦」,讓台胞辦證方式更加便捷,辦證渠道更加豐富;同時推動在廈門設立出入境證件制作中心,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時限由7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

據介紹,擬從福建省口岸入境的台灣居民,可以登入「移民局12367」APP或微信、支付寶「移民局12367」小程式,在「一次有效台胞證申請」服務中填寫【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申請表】,上傳證件照片、有效的台灣地區身份證和台灣地區出入境證件即完成申請。經批準的,抵達口岸後即可領取證件。

「以往台胞申辦五年期台胞證,須在入境後前往出入境管理機構視窗送出申請。‘十項措施’實施後,台胞在口岸即可申請五年期台胞證,並透過寄遞方式領證,無需再專門前往出入境管理機構視窗申辦證件,不僅節約辦證時間,也降低辦證成本,生活發展更加便利。」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支隊長馬翠琳說。

據介紹,「十項措施」還包括推動台胞證使用便利化,將在福建省內擴大台胞證聯網核驗服務範圍,豐富拓展套用領域,便利來閩旅遊、探親、商務、團聚等台胞享有交通出行、電子支付、就醫診療、酒店住宿等政務、公共、互聯網服務,進一步便利台胞在閩學習、工作、創業、生活,讓台胞「願意來、融得進、發展好」。

澎湃新聞還註意到,便利閩台人員、船舶邊檢快捷通關和便利台胞在閩生活發展也是此次「十項措施」的重要內容。

為了回應廣大台胞希望使用邊檢快捷通道的期盼,「十項措施」中在對台客運口岸增設資訊采集備案點,方便自願辦理采集備案的台胞使用邊檢快捷通道。

廈門邊檢總站高崎邊檢站邊防檢查處處長陳錦來介紹,「十項措施」實施後,台胞持用5年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廈門高崎國際機場、五通客運碼頭,平潭澳前對台客運碼頭,福州長樂國際機場、瑯岐對台客運碼頭、黃岐對台客運碼頭,泉州晉江國際機場、石井對台客運碼頭8個口岸就近辦理快捷通關采集備案,完成備案後,即可經邊檢快捷通道通行,並同步實作「一地備案、全國通用」。

與此同時,「十項措施」還進一步最佳化了往來閩台船舶進出港邊檢手續程式,為包括台灣漁船、小額貿易商船在內的所有往來閩台船舶提供網上預報預檢、7×24小時邊檢通關保障等通關便利,並為載運大宗物資、生鮮農產品、民生物資的往來閩台船舶提供優先辦理邊檢手續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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