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北京12月21日電(記者楊桐彤)
國家公園法草案21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在進一步加強對國家公園建設的支持保障、妥善處理國家公園保護對原有居民和企業生產生活的影響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對國家公園建設的支持保障,草案二審稿增加加強國家公園專業人才培養、國家公園標誌受法律保護的規定,明確國家公園區域內野生動物致害補償相關經費按照規定由中央財政予以補助。
考慮到設立國家公園可能會對原有居民、企業生產生活產生影響,草案二審稿明確省級人民政府開展國家公園設立前期工作,應當提出原有居民、企業生產生活影響評估和解決方案;國家公園總體規劃可以對國家公園一般控制區規定差別化管控措施。
關於處理好國家公園與已有自然保育地的關系,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其他類別的自然保育地部份劃入該國家公園區域範圍的,未劃入部份經科學評估並按照規定程式批準,可以保留、整合或者撤銷。
【光明日報】(2024年12月22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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