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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書 | 陸青【合約解除論】PDF電子版

2022-11-08新聞

本文收錄於專欄 法律之路(點我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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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內容簡介

合約解除是最為重要,也是最受關註的基本民事制度之一。圍繞著合約解除的方式、事由、效果、行使和消滅等,學理和實踐展開了激烈的討論。【民法典】對於合約解除制度作出了諸多立法完善,但在解釋適用層面,依然存在著大量「懸而未決」的理論難題。

本書在對合約解除的歷史演變和現有規範體系進行宏觀植理的基礎上,圍繞著【民法典】合約解除制度的具體安排,就合意解除、約定解除權、法定解除權、解除權行使與消滅、解除的法律後果、情勢變更與合約解除、排除繼續履行與合約解除、任意解除權等核心版塊的內容進行詳細論證和探討,最終得出對合約解除制度的體系性思考和總結。本書充分運用民法解釋學的基本方法,梳理了從【合約法】到【民法典】以來審判實踐中的大量案例,並在【民法典】的規範框架下,就合約解除相關疑難問題提供了相應的解釋方案。另外,透過對「違約方解除權」等問題的深度剖析,本書旨在凸顯合約解除制度與契約必守原則的內在關聯:解除制度的核心功能並非對違約方的懲罰,也非對契約必守原則的背離。相反,合理的解除規範配置,不僅在於平衡合約雙方權益,而且對維護契約必守原則同樣具有著積極的意義。

02 作者簡介

陸青

1981年9月生,浙江上虞人,意大利維羅納大學法學博士。現為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浙江大學民商法研究所副所長。代表性論著有:【合約解除效果的意思自治研究:以意大利法為背景的考察】、【債是法鎖:債法要義】(譯著)、【以房抵債協定的法理基礎】、【離婚協定中的「贈與子女財產」條款研究】及【數碼時代的身份構建及其法律保障】等。

03 後 記

我在評上副教授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一直在猶豫、困惑著究竟應該如何拓展自己的學術研究方向。我的博士論文是關於合約解除的,此前的教學和科研也基本上聚焦於債和合約法方向。記得有一次王澤鑒老師在浙大開設違約責任相關的課程,看我關於合約解除寫了好幾篇文章,就善意地提醒我要拓展學術研究的領域,要能從博士研究中「走出來」。所以事後的幾年中,我刻意地少去觸碰合約解除相關的話題,但對於究竟該如何拓展到其他領域,卻始終有些迷茫。

有一段時間,因為與我的母校意大利維羅納大學有一個關於繼承法的合作專案,我試圖轉入對家事法的研究,也曾想著從有關身份關系的協定切入,以家庭法中的意思自治為題撰寫專著。但真正開始接觸家事法,卻發現這個領域實在是一片汪洋大海,若不投入大量精力,花幾年功夫研究清楚婚姻、繼承、收養等具體制度和規範體系,所謂的意思自治及其邊界也無從談起。

隨後,我又對子女利益最大化問題感興趣,但這一話題同樣牽涉諸多面向,因此整理完一些具體問題和相關判例後,感覺並無宏觀和微觀面向充分融合的把握,於是也擱置了起來。之後我又想在繼承法學習的基礎上,嘗試研究合約關系的繼受問題,即探討當事人一方死亡對合約關系的影響。這一塊的研究,在意大利法和法國法中均有一些文獻資料,而又涉及合約法和繼承法的交叉地帶,其實也頗有理論研究的價值。

但我初步研究後,總感覺中國的限定繼承制度與外國法頗有差異,沒有遲遲也不敢動筆。家事法的研究停滯下來後,我又嘗試著重新拾起合約法來。因為近幾年一直承擔著合約法分則部份的授課任務,所以又打算就無名合約的法律適用進行研究。可在對司法實踐的大量案例進行了整理之後,卻發現很難在宏觀理論層面真正有所突破。如此斷斷續續,幾年的時光在不知不覺中溜走,內心不免更為焦慮。終於,我又找到了一個選題,打算結合【民法典】的制度演進,著力研究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問題。

我的初步想法是從對手段之債和結果之債的傳統理論進行批判入手,體系性梳理合約法通則和典型合約關於歸責原則的若幹制度安排。這一想法,大概也醞釀了半年左右的時間。尚未開始動筆,正巧碰上研究所組織的一次民法典研討活動。開會之余,我就順便將這一研究規劃向我的同學好友,上海財經大學的李宇兄請教咨詢。有意思的是,他雖然也肯定了這一研究的理論意義,但卻投擲了一個問題:「你有沒有註意到,歸責原則的問題雖然有理論研究的價值,但在實踐中卻很少有哪個法院會專門就歸責原則出具一些審判指導意見。」他建議我不妨在前期關於合約解除效果的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對合約解除制度的體系性研究:「你看,合約解除問題一直是審判實踐中的疑難問題,【民法典】又有很多制度的變化,而你又專門研究過這一塊的內容,為何不直接以此作為主題進行系統整理呢?」宇哥真是厲害!一下子就把我說服了。就這樣,在兜兜轉轉間回到原地,我最終敲定了這個「合約解除論」的研究主題。

之所以啰啰嗦嗦交待這些心路歷程,一則在正文之外進一步交待這個選題的由來,二則也是對自己幾年來學術生涯的一種反思。仔細想想,其實之前想嘗試的任何一個主題,都頗有研究價值,只要肯花時間深耕下去,假以時日,一定也能有所突破。只是在這幾年裏,從「青椒」熬成「黃椒」,每日周轉於教學科研家庭的種種瑣事。在一個個deadline面前,似乎很少有時間能靜下心來給自己做長期的規劃,也在不知不覺中消磨著那種「做十年冷板凳」的定力和勇氣,留下了太多遺憾。但將研究主題重新回到合約解除制度,多少卻也有一些自辯的理由。我始終記得我的博士論文導師紮卡利亞教授對我說過的那句話:「青,任何事情要做好,都必須一步步地來」。

事實上,之前在關於意大利的違約解除效果的博士論文研究階段,我曾翻閱了比較法上大量關於合約解除的資料,但因為語言等方面的問題,很多內容還沒有完全消化。而近年來對於本國合約解除制度的考察,尤其是對於【民法典】的一些制度變化,零零星星地也有一些觀察和體會。其實任何一項民事制度,若深入下去,背後又何嘗不都是汪洋大海。所以與其貿然涉足一些新的研究領域,倒不如把既有的研究做得更紮實一點,如此再一步步地向外拓展。更何況,以本國法為中心重新梳理和研究合約解除制度,於我又多了一層「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的直觀感受。 從確定主題到最終成文,大概持續了八九個月的過程。前期的研究,主要是大量收集關於合約解除的國內外文獻和判例,尤其是關於【民法典】的幾版評註。

這個工作,大致是在2021年的暑期完成。在此基礎上,我提煉出了專著所需要涉及的幾個核心版塊,並初步形成了寫作的大綱。在動筆之前,我又就大綱專門征求了周江洪老師的意見,最終確定了正文中著力研究的十章內容。我給自己的初步規劃是每個月寫一章的內容。但實際上,理想和現實總是有距離的。一方面,隨著新學期的到來,又多了很多科研和教學的任務;另一方面,隨著研究的推進,我才意識到在很多疑難問題上,還需要花更多的時間整理和分析。特別是,關於比較法上的新進展,關於新中國成立以來到【合約法】之前的解除歷史梳理,之前都沒有太多涉獵,因此又得繼續找資料學習。如此斷斷續續,一直到學期結束寒假臨近,我才初步完成前面三四章的內容。所以正文中大半部份的內容,其實都是在寒假期間完成。

我清晰地記得,在那段集中學習和集中寫作的時光裏,每日一早出門去學校辦公室,直至夜深回家。我給自己定了一個每日起碼寫完三千字的目標。所以每日回家,女兒就在門口問我:「老爸,你今天寫完三千字了嗎?沒有你不準進來」。這當然是一句玩笑話,但家人的體諒和支持,卻實實在在給了我莫大的鼓舞和動力。如今回想起來,那段時間在旁人眼裏,或許極為苦悶、乏味,但每日收獲滿滿,與我卻有別樣的甜味。專著的順利完成,實在離不開很多人的幫助。在寫作過程中,除了要感謝父母家人對我的支持和體諒之外,尤其要感謝陳信勇老師、韓家勇老師、張谷老師、王冠璽老師、周江洪老師以及章程、一峰、洹民、周淳、付超、家豪等研究所諸位老師和同事給我的關心、指點和幫助,以及李宇、朱虎、冉克平、姚明斌、唐波濤等諸多學界好友(恕我不一一列舉)對我的諸多提點和協助。還要感謝恩師戴永盛老師一直以來對我在學術和生活上的關心照顧。

我還要特別提到我的兩位碩士學生,黃惠萍和陳思吟同學,她們幫我收集整理了大量關於解除的法院判例,還幫我完成了許多瑣碎的校對工作。當然,還有祁琦、許波等很多同學,也都幫忙參與了一些前期的文獻整理工作。我還要特別感謝學院的曹燕飛老師和法律出版社的幾位編輯,尤其是似玉編輯。書稿的順利面世,實在離不開她那極度細致認真的工作態度和「為他人作嫁衣裳」的奉獻精神。

當然,文稿中還有太多不成熟的地方,若有任何錯誤和紕漏,除了懇請讀者的體諒包容,當然得文責自負。行文至此,我的現階段的科研任務也算是粗粗告一段落。對於接下來的學術征程,可能又會有新的迷茫和困惑。而在這不知不覺的歲月流逝中,自己也早已過了不惑之年。一路走來,有太多的感觸。想起那個寒假裏,半夜獨自開車回家,車載音樂裏播放著電視劇【人世間】的主題曲。我聽到結尾處唱到,「祝你踏過千重浪,能留在愛人的身旁/在媽媽老去的時光,聽她把兒時慢慢講/也祝你不忘少年樣,也無懼那白發蒼蒼/我們啊像種子一樣,一生向陽/在這片土壤/隨萬物生長」,眼眶頓時就濕潤了起來。「不忘少年樣,也無懼那白發蒼蒼」,願以此句與諸位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