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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常會再次關註營商環境: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對標國際一流

2024-02-05新聞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石青川
國務院總理李強2月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會議指出,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是應對經濟下行壓力、提振經營主體信心的重要舉措。要對標國際一流水平,圍繞整體最佳化目標,一體推進強市場促公平、強服務增便利、強法治穩預期、強開放提質素、強改革抓創新等工作。要更加註重回應經營主體突出關切,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加強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政策環境。
此次國常會再次強調「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無疑是再次對企業在營商環境領域關切的問題給出了回應。
國常會再提「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這次國常會提出「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明確其目的是「應對經濟下行壓力、提振經營主體信心」。
宏觀經濟學者、立信數據研究院院長潘建成對【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分析稱,經濟下行壓力如果與疲弱信心導致的不樂觀預期相疊加,可能會產生乘數效應,形成一種放大下行壓力的惡性迴圈。在當前形勢下,避免這種惡性迴圈的關鍵一步,就是提振經營主體的信心,尤其是提振民營企業的信心。
實際上「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並非第一次被提出,早在2023年6月2日,國常會就強調要把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擺在重要位置。2023年7月釋出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中也明確提出,要加快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此次國常會再次強調,也說明「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建設會持續推動。
天風證券首席分析師宋雪濤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時建議,在推進營商環境市場化方面,需要加快推進國企改革,盡快落實「管辦分離」「政企分離」,減少政府部門在企業具體經營過程中的幹預,將國企、民企拉到同一起跑線上。在推進營商環境法治化方面,建議擴大負面清單機制的套用範圍,樹立「對私權利法無禁止即可為」的理念,對有執法權的部門做好執法過程中的監督管理。在推進營商環境國際化方面,建議全方位提升貿易的便利化,打造高度開放的社會文化環境。
「市場化」關鍵在公平競爭,「法治化」需更註重執行
中央的高度關註,也說明了目前我們在營商環境方面還存在一些有待改善和解決的問題。
中國中小商業企業協會秘書長沈亞桂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透露,在過去一年時間裏,該協會在改善營商環境方面進行過大量的意見采集與調研工作,企業反映的問題也相對集中,「例如常見的‘新官不理舊賬’,政策層層執行下來出了偏差,執法力度不統一等等」。
沈亞桂表示,不少銀行有指標要將一定額度的貸款投向中小企業幫助其發展,但現實中,為了完成指標並規避風險,這部份貸款有些並沒有流入民營中小企業,不少進入了國資背景的中小企業,而這些國資背景的中小企業有不少並不缺融資。
宋雪濤表示,由於國企天然擁有政府信用、資源做背書,在生產資料、金融資源等的競爭中占有優勢,因此會導致民企在貸款、發債等融資方面受到歧視,比如可得性差、利率水平高等。
潘建成認為,建設市場化一流營商環境,需要解決一個民營企業十分關切的問題——公平競爭。盡管中央反復強調「兩個毫不動搖」,但由於種種原因,不少地方的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在市場競爭中並沒有平等的地位,比如一些地方政府或體制內單位的招投標專案對民營企業存在歧視;一些金融機構的貸款更願意投向國有企業而非民營企業,即便貸給民營企業,往往要求民營企業比國有企業承擔更多的擔保責任和兜底條款等等。
同時,潘建成認為,法治化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是真正落實「民營經濟31條」中提出的「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幹預經濟糾紛,以及執法司法中的地方保護主義。進一步規範涉產權強制性措施,避免超許可權、超範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產」。
「當前,需要避免一些地方因為償債壓力加大、財政吃緊,超越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幹預民營企業,擠壓轄區民營企業利潤的做法。」潘建成說。
有不少企業曾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反映,一些法律法規與政策的出台讓他們信心倍增,但對於這些法律法規或政策的執行落地,他們卻沒有預期。
西南地區一位建築工程企業負責人就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表示,自己給當地政府做的工程遇到了結款難,在經過一系列法律程式維權後,最終拿到了法院強制執行的判決,然而沒有執行到任何一筆錢。
曾參與過營商相關法律修訂意見征集的沈亞桂,同樣建議應更重視對法律法規的執行。沈亞桂認為,當前中國法律法規的出台過程都很嚴謹,今年也出台了不少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與法規,但執行落地情況還需要更多關註。
沈亞桂舉例,曾有一家商貿企業在店面裝修方面需要做一個外延,這個店面結構的改動需要向住建、消防等部門去報備拿特許,只要不影響安全,獲得特許應該是沒問題的。但判斷是否安全存在主觀因素,沒有客觀標準。「這樣就變相地從法治成了人治。」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是激發活力和規範秩序的根本保障。」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蒲淳近日在國新辦釋出會上表示,市場監管總局將為廣大經營主體營造更加穩定、透明、規範、可預期的發展環境。加快完善市場監管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建立和推行案例指導制度,防止「小過重罰」「類案不同罰」等問題。
對標國際一流水平的營商環境是什麽樣
2月2日國常會也指出,要對標國際一流水平,圍繞整體最佳化目標,一體推進強市場促公平、強服務增便利、強法治穩預期、強開放提質素、強改革抓創新等工作。
對於營商環境而言,國內外很多機構從不同的視角和維度,建立了相應的評價標準。在國際上有一定影響力的,是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評估報告。世界銀行在2023年5月曾對其營商環境評價標準進行了修訂,修訂後的評價標準按照企業在設立、經營(或擴張)和關閉(或重整)時的生命周期,以及企業參與經濟活動的順序,設計了10個方面的指標,主要包括「企業準入、企業經營場所、公用設施服務、勞工、金融服務、國際貿易、稅務、爭議解決、市場競爭、商事破產」,對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營商環境進行綜合評價。從世界銀行的評價標準不難看出,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就是讓企業在從誕生到消亡的全生命周期中,獲得方便、高效、安全的支持和服務。
沈亞桂認為,在推進共建「一帶一路」高質素發展走深走實過程中,國際化發展是目前國內很多企業在思考的方向,面對未來的國際競爭關系,國際化的營商環境也將是關鍵保障,無論是「引進來」還是「走出去」。
潘建成認為,我們需要透過最佳化營商環境繼續保持對外資的吸重力,從而更加充分地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
責編 | 姚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