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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探索醫保信用評價體系,助推監管更精準、醫療行為更合規

2024-01-19新聞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楊曉露)信用體系的建立對普通參保人會有哪些影響?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副教授王天宇介紹,主要有兩方面影響。「一是我們作為參保者,在就醫、購藥等行為中也要註意合規,累積自己的信用。二是如果信用等級向社會公開,那麽我們在選擇醫院、醫生和藥店時,就會多了一個可以參考的維度。」
1月16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釋出的【廣東省醫療保障信用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將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等機構類主體和醫師、藥師、醫保參保人等個人類主體納入醫保信用管理,按積分分為ABCDE共5個等級,對A級個人類信用主體提供信用就醫等便利。
建立信用評價體系讓監管更精準,醫療行為更合規
【辦法】中提到的ABCDE共5個等級反映不同的信用風險,並實行對應的獎勵、懲戒措施。A表示信用風險低或信用好,將實施信用激勵,而E表示信用風險高或信用差,則要實施信用懲戒。其中,被依法依規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其信用等級直接判定為E級。被醫保部門認定為嚴重失信或一般失信的主體,將由醫保部門按失信懲戒措施清單實施懲戒。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副教授王天宇介紹,醫保信用評價體系就像是醫療領域包括醫院、藥店、醫生和患者在與醫保打交道時的「身份證」。一個好的信用評價體系,能夠有效激勵各個主體規範自己的行為,同時也能夠使醫保部門的基金監管更科學、更有效。
「以前醫保的飛行檢查,各個醫院、藥店被抽中的概率可能是相同的。但有了信用體系後,信用記錄差的醫院和藥店被抽中檢查的概率就會更高,這會讓檢查更有效率。」王天宇向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舉出了醫保飛檢的例子,如果醫院、藥店的信用得到了恢復,那麽被抽中的概率又會變小,這就對醫院產生了動態激勵效果。此外,無論是信用等級還是信用分,都避免了以前簡單的「是」和「否」的二分法評價,讓監管工作更細致、更精準。
信用體系的建立對普通參保人會有哪些影響?王天宇介紹,主要有兩方面影響。「一是我們作為參保者,在就醫、購藥等行為中也要註意合規,累積自己的信用。二是如果信用等級向社會公開,那麽我們在選擇醫院、醫生和藥店時,就會多了一個可以參考的維度。」
多地探索信用體系建立,失信行為評定標準不一
信用監管體系的建設一直是國家醫保局關註的焦點問題之一。早在2020年,國家就提出要「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並將其作為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6項改革任務之一。2023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的實施意見】在分級分類管理、推行信用承諾制度、促進行業誠信自律、實施信用獎懲等方面,明確了一系列建立健全醫保信用管理制度的舉措。
依托國家政策,很多地區相繼出台了醫保失信以及信用管理的地方規範。但山西大學法學院博士張梁在調查中發現,由於中國醫保信用管理體系建設整體起步較晚,致使地方立法對醫保失信行為的評定標準不一。河北省、安徽省安慶市、遼寧省大連市等地未明確對醫保失信程度進行劃分;廣東省深圳市、福建省福州市等地只歸為「失信」,不再對「失信程度」作進一步劃分。張家界、青島市等地則對失信程度做了進一步細分。
「信用體系建立非常復雜,第一是要有一個客觀細致的標準,第二是要有一個與之配套的資訊系統,不斷累積、更新記錄。雖然全國範圍內還沒有統一推廣,但已經有不少地方出台檔探索了,例如湖南、貴州等省以及連雲港、泰州等市。目前來看,不妨先看看各地試點效果,再做全國層面的打算。」王天宇表示。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譚中和也曾發表文章建議,要建立醫保信用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長效工作機制。從國家醫保局到省級、地市級醫保局均建立專職醫保信用工作人員,專司該項工作,形成從中央到地方的醫保信用綜合評價工作網絡。
此外,還要開發建立醫保信用綜合評價指標體系資訊系統,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醫保信用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網絡。「試點初期建議以醫保統籌地區為評價單元,按統籌年度開展評價。同時,省級醫保機構建立省級評價體系,國家醫保局既可以評價統籌地區信用綜合情況,也可以綜合評價各省份的醫保信用情況,形成全國醫保信用綜合評價網絡。」譚中和在文章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