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訊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地方誌辦原黨組書記、主任吳偉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偉鵬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貪欲膨脹,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開發、專案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吳偉鵬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吳偉鵬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