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舉個我朋友的故事吧,他喝完酒說的,可能是編的,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2021年時由於疫情防控工作導致人手緊缺,我那朋友曾被臨時抽調去參加一個跨省專項執法檢查(具體哪個系統的執法檢查我就不詳細說了,防止有同事認出來)。
按照以往檢查的經驗,他們去檢查前應該先給被檢查單位下達通知,通知中要把檢查內容、檢查時間、檢查組成員等資訊羅列清楚,以便被檢查單位做好準備,這樣效率會最高。
但是,由於他們這組成員,包括組長在內,都是被臨時抽調的,沒有太多經驗,並且在前幾天的檢查中被當地領導前呼後擁的熱情接待,多多少少有些「飄」,仿佛感覺自己真成了「欽差大臣」,手握「尚方寶劍」,隨時可以「替天行道」。
某一天,當他們組長發現被檢查單位存在惡意銷毀賬目和刪除電腦記憶體等行為,於是臨時給大家開了個會,說當地政府不老實,查不出真實的情況,為了防止類似的情況再發生,決定突擊檢查下一個單位,不再提前通知了,於是他們就真的以專項檢查組的名義直接去了某單位的辦公樓。
如果是在本市執法,各兄弟單位都有認識的朋友,所以即便沒有下通知,真搞突然襲擊,大家也會相互尊重,雙方領導坐在一起聊一聊共同的好友,互相加個微信,給足對方面子,把工作應付過去得了,不會傷了和氣,奈何這次是跨省的檢查,沒有熟人,而且他們此時還「飄」了!
剛開始被檢查單位的領導還裝作熱情的接待了他們一會兒,後來發現我朋友他們玩真的!真的檢查賬目問題,並嚴肅的要求被檢查單位的領導在現場檢查責任書上簽字!
於是,那個領導當場就翻臉了,不僅拒絕簽字,而且還讓保安封鎖了單位大門,以團伙詐騙為由限制了我朋友他們一行人的人身自由,我朋友他們一開始還掙紮、反抗,甚至威脅,畢竟他們真是代表省廳來執法的,後來發現屁用沒有,人家根本不吊你,甚至連報警都不行,警察直接說:不相信我朋友他們的話。
其中的細節我就不詳細寫了,最後我朋友他們一堆人在人家單位被關了1天,沒吃沒喝,省廳領匯出動了武警才把他們「解救」出來,從那以後讓看他們查啥就查啥,讓他們看啥就看啥,行動一結束趕緊灰溜溜的「滾」回了原單位。
所以,「檢查」要分情況看,一小部份可以不通知,因為通知與否也沒所謂,極少數的檢查必須不通知,因為通知了就沒有意義了,絕大多數的檢查必須提前通知,因為不通知就沒有意義了,以後有機會我寫個小說詳細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