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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警辦案找當事人要了3000元差旅費,官方:退還所收費用,停職

2024-10-13新聞

據央視新聞報道,10月12日,河南省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區分局釋出通告稱,近日,有網友反映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區分局民警付某某赴溫州辦案期間違規收取當事人3000元差旅費。 經初步核查,反映情況屬實,目前已責令涉案民警付某某全部退還所收費用,並對其予以停職。

此前報道:

一民警被舉報跨省辦案向當事人索要差旅費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 張先生(化名)告訴記者,其家人在浙江溫州經營一家家裝公司,今年5月份,有一名華僑顧客來到公司要裝修設計房子,並購買一批網紅家具。 其家人遂為該顧客制定了方案和效果圖,給出了價格表,該顧客全款支付。

幾天後,銀行工作人員和河南濮陽市警方打來電話稱,上述顧客支付的這筆錢涉嫌洗錢,需要配合調查。

張先生稱,自己和家人遂準備材料,全力配合相關部門調查。此後,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區分局辦案人員通知張先生的家人去當地制作筆錄,但因工作繁忙無法前往,其家人遂讓警方來溫州當地制作筆錄。

5月底,兩名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區分局的民警來到了溫州當地,約見了張先生的家人,制作了筆錄。張先生說,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一名付姓民警竟然向其家人索要差旅費。

「他們來之前就說他們那邊警察辦案經費有限,沒有經費,就向我們要差旅費、辦案經費。一開始我家人沒跟我說這個事情,說了之後我就知道,警察是不能向我們要辦案經費的,我就比較氣憤。」

張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顯示,6月1日,付姓民警在微信上向其家人發了往返機票截圖,住宿費用發票,共計2530元,並稱「吃飯我們兩個自費吧」。同日18時08分,張先生的家人透過支付寶向該名民警轉了3000元。

據新黃河報道,當事人提供的多段與一名自稱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區分局劉隊長的相關電話錄音顯示,該名劉姓隊長稱,「如果存在這種情況(收取費用)是不對的」「去做筆錄一分錢不能收,這是規定」。

電話錄音還顯示,劉隊長在電話中向當事人表示了道歉,並表示會全額退還該筆款項。

12日,當事人告訴記者,對方已經全額退還了3000元,且濮陽市當地警方相關人員也於當天趕來溫州,並告知其涉事付姓警察目前正在接受調查。、

編輯 | 何小桃 杜恒峰

校對| 趙慶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央視新聞、紅星新聞、新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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