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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虛增營收3.59億元,興源環境僅財務總監被罰

2024-01-08新聞

興源環境

兩年虛增營收3.59億元,上市公司收到處罰決定書時,時任董監高早已經離職,僅財務總監一人被罰。

1月7日晚間,興源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66,興源環境)公告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全資子公司存在虛增專案收入及成本等情況,導致公司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興源環境及公司財務總監分別被罰。

公告顯示,2023年7月12日,興源環境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2023年7月5日,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1月5日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

興源環境成立於1992年,總部位於杭州,2011年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上市7年後,公司連年虧損,近4年扣非歸母凈利潤始終為負。2023年前三季度,興源環境繼續虧損,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3.32億元,資產負債率高達87.90%。截至1月5日收盤,興源環境總市值為41億元,每股2.66元。

在1月7日晚間的公告中,監管部門查明,興源環境全資子公司杭州中藝生態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簡稱中藝生態)於2016年、2017年在長興縣美麗城鎮(標段一、標段二)PPP專案、溫州洞頭區本島海洋生態廊道整治修復工程PPP專案中存在虛增專案收入及成本等情況,導致興源環境2016年至2022年年報財務數據及相關披露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2016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9063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202萬元,2017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2.68億元,虛增利潤總額3636.86萬元,同時影響2016年至2022年年報相關資產及負債科目金額,年報資產負債金額存在虛假記載。

浙江證監局決定,對興源環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對公司財務總監孫穎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

該案中僅有財務總監一人被罰,原因是興源環境2016年及2017年時任董監高及其他相關人員已全部離職且超過行政處罰時效。

公開資料顯示,公司時任董事長周立武於2018年9月辭職。從2016年至今,公司先後更換5任總經理。與此同時,2016年、2017年擔任過公司董事會秘書的熊文說、樊昌源分別於2016年5月、2018年10月辭職。

浙江證監局認為,興源環境財務總監孫穎,任職期間未對案涉事項保持充分關註,未能保證其簽署的年報資訊披露真實、準確、完整,違反了【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資訊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對於上述事項,興源環境此前表示,自2023年5月,公司已對上述所涉問題進行了持續梳理及查證。近期,興源環境召開董事會,同意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事項。公司認為,更正後的財務數據及財務報表能夠更加客觀、準確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1月2日晚間,興源環境釋出【關於興源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錯更正專項說明的鑒證報告】,該報告詳細陳述了會計差錯調整事項的影響。

興源環境稱,2016年2月,本公司完成對中藝生態100%股權的收購,並將其納入合並報表範圍。根據公司與吳劼等7名中藝生態原股東簽訂的【盈利預測補償協定書】,原股東承諾,中藝生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人民幣9,200.00萬元、11,500.00萬元、14,375.00萬元,合計35,075.00萬元。

公司對2016-2017年度會計差錯進行調整後,經初步測算,中藝生態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9,437.48萬元、 11,159.03萬元、13,607.82萬元,合計34,204.33萬元。

按照【盈利預測補償協定書】約定, 中藝生態2016年、2017年兩個年度均未完成業績承諾指標,2015-2017年的三年業績承諾期未完成業績承諾指標,即吳劼等7名中藝生態中藝生態原股東需對上市公司進行補償。

興源環境認為,中藝生態 2015-2017 年度扣非後凈利潤數據為公司初步測算數據,後續追回業績承諾補償的金額存在不確定性,因此該事項對公司利潤的影響亦存在不確定性。

公告稱,「為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公司將高度重視業績承諾補償的追討工作,擬安排專門隊伍並聘請專業機構進行研判,切實推動相關工作有效開展。」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