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時報】10月7日文章,原題:美國最高法院是自己最大的敵人
美國最高法院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如何應對自身日益銳減的公信力。於公於私,現任大法官們的種種行為都爭議重重,大大削減了裁決的效力。許多重大案件的最終裁定存在爭議,其根源都在於共和黨提名了6位大法官,其中兩位存在嚴重的私德問題,更牽扯出了背後的「超級金主」。美國政府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整個最高法院。不久前,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在杜林普豁免和失職兩大案件中的裁決引發廣泛關註——他不僅沒能讓案件跳出黨派之爭,反而令法庭深陷政治鬥爭的泥淖。
當地時間2024年10月7日,美國華盛頓特區,美國最高法院。(視覺中國)
針對這兩個案件,美國社會展開廣泛討論,大量文章對涉及的法案條款進行探討。
掉入泰西塔斯陷阱的法院,在關鍵時刻往往無能為力。曾經的美國最高法院可以將拜登的諸多法案一一駁回。但今非昔比,如今美國最高法院迫切地想打破以往諸多慣例。它推翻了「羅訴韋德案」,禁止高校錄取的種族歧視,並拓展了第二修正案,這些都讓司法成為了政黨的附庸。當沖突出現時,它無視民眾取消法官資格的呼聲;當人們呼籲倫理改革時,它又一意孤行地推出無法落地的行為準則;當杜林普對美國最高法院的決策提出反對時,共和黨成員占多數的法院又能得到誰的支持?
但法官們似乎並未理解這一點。他們將改革的呼聲視為對其權威的挑戰,但倘若一意孤行,他們自己才是對最高法院和美國法制的最大威脅。一旦喪失合法地位,美國最高法院就無法遏制裁決可能導致的政治權利濫用,也會失去廣泛的民眾基礎。面對多數人的暴政,美國法庭勢必束手無策,這也就違背了美國最高法院作為獨立司法機構的建立初衷。
在新任期內,美國最高法院應切實推行改革,例如建立倫理和財務合規性資訊的披露機制;強化案件受理節點和幹預時機的透明度;甚至改變聽證案件的篩選模式,對現有案件優先級的格局進行洗牌。亡羊補牢,為時未晚,法官們應慎重對待公信力,告訴美國民眾,相比於做墻頭草,美國最高法院正在努力做出改變。(作者南茜·蓋端拿、史蒂芬·弗拉德克,魏牟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