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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法草案擬二審:妥善處理公園保護對原有居民生活的影響

2024-12-20新聞
國家公園法草案擬要求妥善處理國家公園保護對原有居民、企業生產生活的影響。
12月1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記者會,發言人王翔介紹立法工作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於12月21日至25日在京舉行,國家公園法草案擬送出二次審議。
2024年9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對國家公園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王翔介紹,根據各方面意見,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擬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貫徹落實憲法關於生態文明建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要求,在立法依據中增加「根據憲法」。二是,加強國家公園建設的統籌協調,增加國家公園主管部門商省級人民政府統籌協調跨省域國家公園建設重大事項,有關地方就國家公園保護和管理開展協同立法。三是,進一步加強對國家公園建設的支持保障,增加專業人才培養、國家公園標誌受法律保護等內容。四是,妥善處理國家公園保護對原有居民、企業生產生活的影響,明確開展國家公園設立前期工作時,應當提出原有居民、企業生產生活影響評估和解決方案,同時增加規定,國家公園總體規劃可以對國家公園一般控制區規定差別化管控措施。五是,處理好國家公園與已有自然保育地的關系,現有自然保育地未劃入國家公園的部份可以保留、整合或者撤銷。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統籌保護和發展,推動實作生態保護、綠色發展、民生改善相統一,是國家公園法立法遵循的一項重要原則。」王翔還表示,國家公園法草案一審稿充分考慮了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對原有居民生產生活的影響,作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包括:設立國家公園應廣泛聽取有關方面意見、深入評估論證;原有居民可以在國家公園內開展必要的生產生活活動;國家公園區域內原有居民確有必要遷出的,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妥善安置;扶持原有居民提供相關生態產品和經營性服務,優先聘用原有居民擔任生態管護員;國家公園區域內野生動物致害依法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
在此基礎上,根據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各方面的意見,草案二審稿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定:一是,明確省級人民政府開展國家公園設立前期工作時,應當提出原有居民生產生活影響評估和解決方案。二是,增加規定,國家公園總體規劃可以對國家公園一般控制區規定差別化管控措施。三是,明確國家公園區域內野生動物致害補償相關經費按照規定由中央財政予以補助。
澎湃新聞記者 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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