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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華:繳費380元,農民醫保負擔超過過去的農業稅水平

2024-02-13新聞

桂華:繳費380元,農民醫保負擔超過過去的農業稅水平

城鄉醫保作為一種民生專案,主要是為了減少農村和城市居民的重大疾病的經濟壓力,自從2003年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後,許多人民群眾都得到了很大的好處。

一開始,農村和城市的居民都很活躍,但是這些年來,他們的參保熱情越來越低,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保費的不斷增長。

2024年起交380元,基層幹部感慨:農村醫療保險負擔竟超過了農業稅費

近兩年來,桂華在武漢大學「中國鄉村管理」研究所的研究員,對中國的醫療保險支付情況進行了長期的追蹤調查。

在調查的時候,桂華教授就發現,現在的農民醫療保險,實在是太難了。

近年來,城市和農村醫療保險的支出,平均一年30多,2024年度,城市和農村醫療保險的總金額為380元,從2007起,已持續十七年。

隨著醫療成本的不斷上升,許多農村和城市的居民都不願意繳費,也不願意選擇繳費,事實上,許多農民多年不交,只是為老年人和兒童支付,這就造成了許多地區的醫保繳費率偏高。

現在不少地區,都會對醫療費用進行評估,給鄉鎮和村幹部份配工作,還會將醫療保險的完成情況,和村幹部的績效掛鉤。

然而,基層幹部面對醫療保險的情況卻十分消極,不管他們怎麽做,許多農民還是不肯支付。

如果是社會福利,比如集體分紅,比如補助,那麽醫療保險就會相對容易一些,有的地區甚至會扣除一部份,作為醫療保險。

不過,如果是依靠自身的收入來承擔城鄉醫保的話,那麽繳費就比較困難了,一般來講,明年的城鄉醫保繳費都要在十二月末前全部交齊,而到了一月末,許多農村的參保比例還不到80%,有的地方還不到65%。

如果沒有完成工作,許多村幹部會受到處分,嚴重的會被免職,這對廣大的基層幹部來說,是一種空前的巨大壓力,不少幹部都覺得,農村醫療保險的負擔,要超過了農業稅。

就拿2019年冬天來說,桂華教授去安徽考察的時候,就發現了一個讓人頭痛的問題,那就是如何籌集到足夠多的錢,而且這也成為了一個普遍問題。

在調查中,桂華老師發現,無論是農村還是農村,都會下意識地拿農村醫療保險和農村稅收做對比,一些基層幹部還感慨道:「2006年度徹底廢除農村合作醫療,以前是「三提五統」,而如今,醫療保險征收更加困難。排除農戶增收因素,以每人380元繳費基數計算,農戶支付的醫療保險費用高於以往的農業稅收負擔。

至於為什麽會有這種想法,很容易就能猜到。

在2003以前,國家實行的是以7%為主體的稅收,再加上20%的額外收入,占到了8.4%。

在廢除農業稅的那一年,新農合就開始了,現在的新農合繳費比例不高,但是在農民的經濟生活中,卻占據了很大的比例。

現在,中西部大多數地區的繳費水平是380元/年,按一個農民兩個老人,兩個年輕人,兩個孩子,一年要交的錢就高達2280元,而一戶人家只要有一人有經濟來源,單是醫保繳費就會超過10%,所以許多人覺得醫保的壓力要大於農業稅。

城市和農村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進,不能僅僅依靠價格上漲。

和城市職工醫保不一樣,現在的農村和城市,都屬於「合作式」,不過這兩年,因為農村和城市的統籌,以及城市和農村的統籌,都在逐步擴大,相應的費用也在不斷的上漲。

繳費越高,有了更多的保障,這對於城市和農村的居民而言是一個好訊息,但是在現實中,許多城市和農村的人並沒有從中受益。

一方面是因為農村和城市的醫保制度不夠健全,許多的病在基層醫院都不能得到醫治,許多農村和城市的居民沒有辦法從醫保中得到實際的好處。

另外,醫保的補償也是非常昂貴的,據許多網民所說,在一些地區,農村和城市的醫療保險,醫療保險的成本是非常高的,如果去掉60%的補償,那麽40%的錢還是要自己買單的,但是他們卻發現,醫療保險的補償並沒有降低,甚至還增加了一些。這也是為什麽很多人寧可自己掏錢,也不願意用醫療保險的原因。

這是怎麽回事?

這其中最主要的一個因素就是,大部份的醫院都會出現這種情況,比如,大部份的醫院,都會在使用醫保的情況下,給病人開出更高的價格,這樣就會給農村和城市帶來更大的壓力。

同時,這些混亂的現象也會加大城市和農村的醫療保險的負擔,使得許多地方的醫療保險資金捉襟見肘,不得不以提價來保證資金的正常運轉。

另外,對於一些特別的群體,也要給予特別的醫療保障。

目前,許多地區對低收入群體和貧困群體的醫保待遇都有特別的規定,例如部份低收入群體,他們不需要自己出錢,就能得到全部的醫保待遇。

另外,由於不用自己掏腰包,許多人都會爭先恐後的跑到醫院來,給病人看病,給病人打點滴,這就給病人帶來了更大的壓力。

而如今,在鄉村裏,對於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評價,基本上都是由村兩委來決定的,實際上,有不少人根本就不具備這個資格,他們只是想要透過這種方式來獲得更好的待遇,這就造成了許多人覺得這是不公平的。

就像是一些村民抱怨,自己的生活水平糊自己相差無幾,為什麽自己不交錢,就能得到這麽高的醫保待遇?這樣的不公正,會讓所有人都失去繳納會費的動力。

事實上,這樣的現象與建立城鄉統籌的目的是背道而馳的。

之前我們也說過,城鄉醫保本質上是一種醫療協作,每個人都要繳納一定的費用,組成一個大的基金,生病的人生病了,可以用這筆錢來治病。

對於這樣的合作醫療關系,不能有任何的歧視,所有人的繳費義務、享有的補助都應當相同,不管是低保戶,還是貧困戶,都要按照自己的繳費標準來支付,否則就得不到補償,這也是合作醫療制度的根本。

要改善這一狀況,必須對城鄉醫療保險制度進行變革。

首先,要加強對醫療機構在醫療保險的支付過程中的監督,杜絕醫療機構盲目給患者開具高價藥品,從而降低農村和城市的醫療費用。

另外,對於某些特定群體,要適當地降低待遇,不要讓一般人來支付某些特定群體的費用。

在一個需要改進的基礎上,使農村和城市的居民都可以得到補償。

透過從根源上削減城鄉醫療保險的支出,從而達到降低城鄉醫保繳費增幅的目的,使農村和城市的居民都能得到更多的健康保障,從而激發全民參保的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