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底的時候,看到一些戰友在選擇退役,有的轉業,有的選擇逐月領取退役金。軍官在轉業的時候,一般選擇復員的是特別的少。
2008年,當時我不到14年的軍齡,正營已經有一年多,因為個人的原因選擇復員離開部隊。雖然政治部的領導和處長都希望我能夠選擇轉業,最終我還是選擇了復員。
可能在大家的常規的理解,為啥一個正營職幹部會選擇復員呢?又沒犯什麽錯誤,平時也非常的優秀,總之擔心我復員回到地方,萬一混得不好,會不會找部隊的麻煩?所以當我寫了復員申請書後,幹部處也叫我寫了保證書,保證我以後退役復員離開部隊後,不找部隊的麻煩,個人承擔一切。
我相信幹部處叫我寫這個承諾保證書,應該也是他們的例行舉措,但是呢,似乎又有些不近人情。其實,作為一個軍人來講,作為一個成年人來講,肯定會有一定的責任感,說話算話,這是最起碼得。在部隊是走是留,本來也不是自己說了算。當然,自己準備走,單位也批準,其實已經挺好,至少說好聚好散。至於一個軍官選擇轉業還是選擇復員,其實都是個人的考慮。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叫我寫保證書,我覺得還是特別有意思。
最終我自然是毫不猶豫,開開心心地把承諾書保證書寫了。2008年復員回到地方已經有16年多的時間,2011年上半年我考上公務員後又重新進入體制內工作,跟政治部的領導也匯報了我考上公務員的事情,當然他們作為關心我,也非常開心,也向其他的戰友說了一下我的情況。總之,估計領導們的心裏也是放下了。畢竟作為一名曾經優秀的軍區機關幹部,我選擇復員,他們應該也是有些擔心的。
回顧過往,我想不管哪一步,其實都是人生的一個小小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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