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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潛艇核心使命曝光,讓中國海軍無語!

2025-01-13軍情

一度,日本潛艇幾乎被神話,被冠以規模大、更新快、技術新、戰鬥力強等標簽。果真如此嗎?本系列透過文化、政治、歷史、技術的視角,來重新認識日本潛艇。此為第二篇 : 乘虛而入——政治視角下的日本潛艇!

1945 8 15 日正午,日本裕仁天皇向全日本廣播,接受波茨坦公告、實行無條件投降,日本成為戰敗國。

冷戰開始後,昔日軸心三國在各自認知與美國安排下,開始扮演新的角色。德國徹底反省,專心發展經濟,甘心站在戰敗的勝利國法國後面,不謀求歐洲政治權力。出於遏制蘇聯意圖,分列歐亞大陸性島嶼東西兩端的日本與意大利被美國松綁、重新武裝,其中意大利的進度更快些,意大利城市的裏雅斯特成為冷戰最前沿。

按照【日本憲法】要求,自衛隊編制與武器均套用於「專守防衛」。具體到海上自衛隊,不得編制陸戰隊,裝備航空母艦、核潛艇、遠端導彈等進攻型武器裝備。為了處理好戰敗國身份與獲得遏制蘇聯地中海海軍的能力,意大利設計建造了直升機護衛艦、直升機巡洋艦等新式艦種,透過新興的艦載直升機提升航空反潛能力。

意大利的成功路徑,被日本全盤復制,先後建造了 2 型直升機驅逐艦、大隅級兩棲運輸艦。為避免法理與輿論被動,日本始終與意大利步伐保持一定的時間差,開始是 10 年左右、後縮小到 5 年左右,確保海上自衛隊的擴張有先例、不冒進,讓外界預設其發展進攻力量,直至獲得進攻型航空母艦。

具體到潛艇發展,戰後意大利的潛艇發展較為緩慢,德國自用型潛艇則是定位在波羅的海這樣的浴缸,綜合效能遠不如 209 系列出口潛艇。之所以如此,是考慮到兩次無限制潛艇戰給歐洲帶來的心理陰影。德國因此非常自覺,長期裝備 205 206 型小型潛艇,水下排水量小於 500 噸。

那麽,日本戰後潛艇為何能得到大振幅發展? 從美方視角看,有兩條。

一是分工負責監視太平洋艦隊。 冷戰時期,日本潛艇長期在宗谷海峽、津輕海峽、對馬海峽從事監視活動,牽制蘇聯海軍在鄂霍次克海和南海的戰略核潛艇。

由於常規潛艇水下航速、續航力有限,日本潛艇的戰術是在預設陣地進行伏擊,監視周邊的蘇聯海軍力量。 1978 年, 7 艘渦潮級潛艇全部服役,潛艇總數達到 16 艘,這個規模一直維持到 2010 年。之所以如此,日本再次透過計算得知,三大海峽進出口各放 1 艘,合計需要 6 艘,再考慮訓練與維修, 16 艘最為「匠人」。

2010 年,日本計劃將潛艇數量增加到 22 艘,並於 2022 年實作。之所以擴張,說是為了應對中國不斷壯大的海上力量。按照日本的邏輯,面對所謂第一島鏈上的宮古海峽、大隅海峽、橫當水道、與西水道,這麽多口子需要監視,顯然需要更多的潛艇。

從美國角度看,日本潛艇如同美國在一些海峽水道布置的水下固定聲吶一樣,是用於水下監聽,不過日本潛艇是可以移動的聲吶。發現目標後,將資訊通報給美軍,美軍繼續采取跟蹤、幹擾、警告等後續行動,日軍繼續靠邊看。

水下監聽,就是日本潛艇的核心使命。 這麽看,美軍是不把日本潛艇部隊當人啊!

二是預設復制美國發展路徑。 1965 年,海自第 1 潛艇隊群成立(吳港)。 1973 年,第 2 潛艇隊群成立(橫須賀)。 1981 年,海自成立潛艇艦隊,編制機關、第 1 潛水隊群、第 2 潛水隊群、教育訓練隊,編制與規模已經位於世界前列。

當時間進入 1970 年代,主要大國開始批次裝備成熟的核潛艇,日本看了下自己的下半身,還是決心要「振」一下:既然建造不了核潛艇,核潛艇的器材是可以使用的。從政治角度看,復制美國核潛艇的總體設計,合乎美國需要。例如 1971 年開始服役的渦潮級潛艇,裝備大直徑艦艏聲吶,魚雷發射管挪到艇體中部——這可是美系核潛艇的重要特征。 1961 年,美國長尾鯊級核潛艇服役,首次將魚雷發射管布置在艇體中部。

1980 年,日本夕潮級潛艇服役,裝備魚叉潛射反艦導彈。 1990 年,日本春潮級潛艇服役,裝備拖曳線列陣聲吶。 1998 年,日本親潮級潛艇服役,裝備舷側聲吶。對於這種模仿核潛艇的常規艇,西方是不是又想起沐猴而冠的段子。

此外,海自潛艇的更新節奏,很容易讓人聯想到美國的核潛艇發展歷程:鰹魚級—長尾鯊級—鱘魚級—洛杉磯級。

從日本視角看,有兩條。

一是海自與防衛廳博弈的結果。

海上自衛隊組建時,人員以舊日本海軍人員為主,在 50 年代就提出航母建造方案,並進行到參觀美國航母階段。當航母方案到了防衛廳,文官對海上自衛隊的激進方案並不認可,一次次進行否定,理由簡單:很難解釋航母僅用於防衛。 1963 年,航母計劃不再被防衛廳討論。此後,海自陸續提出直升機航母、搭載海鷂的輕型航母構想,並未能成為防衛廳議題。

防衛廳成立初期,全部是文職人員,落實防禦性國防政策。在第一次防衛整備計劃中( 1958-1960 年),決定引進美制陸基反潛巡邏機,落地產品是 S-2F 反潛巡邏機。在第二次防衛整備計劃中( 1962-1966 年),決定發展潛艇部隊、陸基反潛巡邏機,特許生產 P-2 反潛巡邏機。在第三次防衛整備計劃中( 1967-1971 年),繼續優先發展陸基反潛航空兵,引進美制海王反潛直升機。

對於美軍給予的反潛分工,防衛廳的解決方案是航空反潛。對於海自潛艇部隊的發展,文官政府對其不敏感,在恢復潛艇產業外衣下,發展按部就班,優先級在陸基反潛航空兵之後。客觀上,文官政府對海自潛艇不敏感、發展幹涉度低。日本潛艇在二戰中表現「不振」,相信也影響了西服組的判斷。

鑒於此,海自立即發揚傳統——鉆空子,獲得了操作空間。

二是對潛艇作用的理解。

二戰之前,日本主力潛艇分兩種,一種是艦隊型潛艇,強調水面高航速,典型如海大 -3 6 ,用於艦隊決戰。一種是遠洋作戰潛艇,註重續航力,用途廣泛,典型如巡潛系列。

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後,日本開始加緊建造這兩種潛艇的改進型,稱為甲級、乙級、丙級。此外,開始建造搭載艦載機的大型潛艇,用來打擊美國本土與巴拿馬運河船閘,對美國進行戰略恐嚇。二戰後期,日本建造了島嶼運輸型、自殺特戰型潛艇,妄圖挽救敗局。

在二戰中,日本在建造了 7.2 萬噸的大和號戰列艦之後,又開始建造水下排水量 6000 噸的水下航母——伊 -400 型潛艇。計劃建造 4 艘,每艘搭載 3 架水上飛機,企圖是 4 艘潛艇萬裏奔襲,透過 12 架飛機攜帶 24 枚炸彈對美國城市進行戰略轟炸,制造恐怖氛圍,促使美國走上談判桌,再續歷史輝煌。

總體看來,日本對潛艇作用的認識是萬能的,既可用於艦隊決戰,也可用於監視、偵察、補給、特戰母艇、對陸轟炸。所以,當航母方案受挫後,潛艇成為海自短期內可以獲得進攻能力的重要替代。在政治層面,符合美國遏制蘇聯太平洋艦隊的分工要求,也符合日本對潛艇作用的一貫認知:戰略武器。

既然找到了政策漏洞,海自後來的操作無甚新意:不斷運用新技術、高頻次進行潛艇更新, 意圖起到決戰級的「戰略」作用, 如同當年鉆了倫敦條約空子,開心建造 重裝 特型 驅逐艦、 最上級偽輕巡 如出一轍, 自以為找到了克服客觀定律的「終南捷徑」。

回頭看來,美國對日本的松綁與塑造極具針對性,發展什麽艦種、輸出什麽器材,都已安排地明明白白。日本呢,吃著「踩地雷第一、反潛第二 的大餅,覺得好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