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答主來波輸出,無論是否認定為工傷,比亞迪都難逃責任。
這也是討論已久的「過勞死」是否是工傷的話題的延伸。
一、關於工傷認定
這事是不是工傷,我們也只能雲討論,畢竟工傷認定的自由裁量權還是比較大的。
而且即使社保局未認定為工傷,在法院階段,仍然存在認定為工傷的可能性。
社保局一般認定工傷比較嚴格適用【工傷保險條例】中的法條規定。
我們並不能說法院是對的,而社保局的做法就是錯的。
立場決定了最終的結論。
嚴格來說,從法條本意來說,本案確實難以認定工傷。
對於這種不在工傷場所死亡的,唯一可以靠得上的,是條例的下面的這個條款: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從法條的字面意思解釋,本案很難符合。
類似很多猝死的案件,實際上雖然沒有發生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但是卻與長時間的加班和過度勞累相關。
所以,法院從保護弱者的角度,還是可能會予以認定工傷的。
二、工傷未認定下的企業責任
當然,如果本案最終未認定工傷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