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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知道基層員額法官的超強工作壓力?

2021-06-20知識

答主在某基層法院工作三十二年,擔任院領導十六年,2017年以院領導身份入額,2018年辭去了員額法官。答主對個中的酸甜苦辣再清楚不過,所以答主來回答這個問題最有發言權了。

答主所在縣人口32萬,在某省是一個中等偏小的縣。縣法院51個中央政法編,19個員額法官(其中還有一個請病假的),被上級法院等其他部門長期借調2人,真正在崗49人。此外,有省法院認可的聘用書記員6人(合約制),其他聘用書記員、協警等約30人左右。基層法院員額法官超強的工作壓力來自這幾個方面:

一是工作繁忙。我縣法院每年審結、執行案件在3600件左右,院領導因為還有行政管理工作,只負責平均數50%案件審理,每個普通員額法官審、執案件數在220件以上,在江西省基層法院居於中等,在全市位置居前列。這19個員額法官(包括院領導)都沒有法官助理,只有一個書記員,這個書記員大部份還是沒有學過法律的(待遇不高、招收不到學法律的)。

員額法官們有多忙,只有與他們打交道的人才知道。除了案件之外,每年還有各類活動要參加。如今年的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黨史教育、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城鎮脫貧解困、"四城同創",還有各類動輒開到基層法院的影片會、培訓班,還有在訴訟服務中心值班、接訪等等,這些東西往往要占用員額法官們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所以員額法官們加班是常態、不加班是例外。他們要麽在加班,要麽在加班的路上。在法院食堂,員額法官們永遠吃飯最晚的一群人。

2017年7月開始,我入額後不久就被派到一個縣裏最遠的一個貧困村兼第一書記。本來上級要求的是所有扶貧幹部與原單位的工作都要脫鉤,可是,因為我院的案件實在太多,我還得象其他院領導一樣,負責審理50%的案件。這是實行司法責任制改革的第一年,我院員額法官的一年平均辦案數在200件左右(之後逐年上升),我審理了80多件(比平均數少了20來件,是因為員額制是5月實行的,我那時才開始辦案的)。在實行法官員額制之前,我擔任院領導十多年間,是不用親自辦案的。實行法官員額制後,我獨內建領一個沒有學過一天法律的一個臨時工書記員,莫說開庭了,就是送達也是自己當司機帶著這個不會開車的書記員親自去了。就這樣,我一邊辦案,一邊兼任一個貧困村的第一書記,天天忙得給朋友回微信的時間都沒有。還好,這80多個案件辦下來,沒有一個上訪的、上訴的。2018年,我因還要在貧困村裏兼任第一書記,脫貧攻堅工作任務也越來越繁重,根本無法兼顧辦案了, 我於是見好就收、激流勇退,辭去了員額法官,一心一意在貧困村做第一書記了。這一年,答主有幸被評為全市脫貧攻堅優秀共產黨員,並在全縣脫貧攻堅表彰大會上第一個作為優秀駐村第一書記進行典型發言。

二是信訪壓力大。答主個人認為,案件多、工作繁忙還可以透過加班、提高工作效率等方式來解決,但是基層法院的員額法官們,面對信訪、鬧訪案件,有時的壓力遠遠大於工作繁忙的壓力。在基層法院雖然設立有立案庭,負責信訪工作。但是,因為基層法院的人手有限,實際上這個部門大都只是負責牽頭全院的信訪工作而已。信訪案件的一般原則是」誰的孩子誰抱走「,哪個員額法官辦的,哪個員額法官自己去負責接訪等相關工作。

答主所在基層法院信訪任務重、壓力大,有一些多年的重復不斷信訪案件,幾乎每個星期來法院。有的問題甚至根本不是法院要解決的東西,或者說他們在法律上根本不可能得到支持的訴求。但是多少年來,他們沒完沒了的來信訪,向法院施加壓力,你又不能不讓他們進門,弄得員額法官也好、值班領導也罷,煩不勝煩。這些人三不休四不了的來找你,往往不但要牽扯員額法官很多精力,也會時時影響他們的心情。員額法官也往往難以說服他們,因為員額法官認為自己的裁判結果是正確的,而敗訴方不少人往往固執地認為是錯誤。本來法官是居中裁判者,一來二去結果成為法官與當事人的對立。

例如,有一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被告人被法院判了刑,他的老母親90多歲了,每個月都來一、兩次法院上訪,要求把他的兒子放出來。哪個員額法官有膽量答應她這樣的要求呢?你不讓她進法院大門,又擔心她年紀大,在大門外時間長了身體出問題;讓她進法院立案、信訪大廳,她一來幾個小時不走,員額法官、值班領導還得接待她。我們只得時常讓社區幹部來做工作,還得用車把這個老人家送回去,有時時間晚了還得給她管盒飯。畢竟是人民法院,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是永恒的。

如果只是普通的信訪者只是牽扯一些時間和精力,更有甚者,員額法官們還得時不時面對各種以死相脅的當事人。近三年來,答主分管部門就經歷三個這樣的案件:第一個是再婚夫妻離婚案件開庭後出大門後持刀行兇對方的。我和員額法官、值班法警還得將行兇者扭送公安機關,將傷者送到醫院救治;第二個是父母起訴兒子贍養,兒子居然來法院喝農藥的。我作為分管領導還得和員額法官一道,將他送到醫院搶救,還得協調基層鄉村幹部來做繕後工作;第三個是婚約財產糾紛剛進入執行程式(法院還未上門)女方跳樓的,女方家屬來信訪,說女子送到市醫院救治不及時(其實是因為女方懷孕期間,院方用藥考慮的問題),我和員額法官還得向上級領導匯報,協調市醫院及時解決救治問題。此外,員額法官還得就前述案件的審理情況,一一寫出情況匯報,接受相關部門調查,看看案件審理有沒有問題,遇緊急情況處置得當與否。

作為員額法官遇上這些個問題,這些個麻煩,都得自己一 一去解決,心裏壓力得多大,誰遇上誰知道。普通的員額法官遇上這些問題,還有分管院領導時時來出面,再不行還有更上一級的領導。但是如果分管院領導自己是員額法官,遇上這些鬧訪的當事人,就比普通的員額法官壓力要大得多。一是社會輿論的壓力,會說院領導辦案水平不如一般員額法官;二是分管院領導辦的案件出了問題,總不能時時拉著一把手來給你解決?或者叫分管的部門的人來給你解決問題,這個也不現實。所以,2018年,我思前想後辭去員額法官也有這一方面的現實考慮。這樣才有更多的時間,為分管部門遇到的這些難題來協調解決。

我本人今年更是經歷這樣一個奇芭的鬧訪案件,一個幾年來重復信訪的當事人(因為過了訴訟時效,仲裁機構不受理,法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的案件),負責這個案件是其他一個院領導,這個當事人居然說我的官比那個院領導大(我排在他之前),不但在法院纏著我不放,甚至到答主家門口來吵鬧,要我答應他恢復醫療待遇。還好,是與我無關的一個案件,如果真是自己親手辦理的案件,還不知道鄰居們怎麽背後怎麽說呢。如果員額法官遇上自己辦的案件當事人到家裏來鬧事,當然也可以透過報警什麽的來處理,但心裏的壓力肯定一時半會消除不了的。

三是審判質效的壓力。近幾年來,最高法院在抓審判質效方面花了相當大的功夫。其中幾個最重要的指標就是結案率、均衡結案率等等,審判質效的如何直接與員額法官績效薪金相掛鉤。這些審判質效的壓力往往直接傳導到每一個員額法官的身上,並且現在強調的是」誰審理誰裁判,誰裁判誰負責「,這種責任是終身的。

綜上,如果你們身邊的親戚、朋友是員額法官,在你們認真看完全此文後,請給予他們理解和支持。員額法官不只是你們眼中的穿著法袍、坐在審判台後高高在上的神話形象,他們更是在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承擔相當多的壓力、負重前行的默默奉獻的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