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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愛人將他的心理咨詢師推薦給我,我也找這個心理咨詢師咨詢是否合適?

2022-08-27知識

我來講個故事吧,這個故事是我的督導講給我的( 寫這個故事之前我特地發郵件詢問了TA,征得TA的同意後發出來跟大家分享 ):

我的督導年齡已經很大了(馬上九十了,但耳不聾眼不花,每天戶外運動一個半小時,在督導中很睿智很敏銳),TA在講這個故事的時候告訴我,在TA作為精神分析治療師的近半個多世紀的執業經歷中僅遇到了這一次:

有一天,TA的診所來了一位年輕的女士尋求心理治療。在兩個人的最初工作中,TA在這位女士的言談中感覺她對自己狀態的描述聽起來比較清晰,對可能的原因也有過思考,........, 總之他感覺她有較好的心智化及具備精神分析的頭腦,TA覺得可以試著建立咨詢關系進行工作。 直到這節session快要結束時, TA 發現這位女士是TA正在工作的一位男病人的未婚妻 (具體怎麽發現的我督導並沒有講,至於為什麽沒有在最開始接觸時就發現是因為他們還沒有結婚,所以這個女士的姓依然是婚前姓氏。)

隨後,TA告訴這位女士:TA覺得精神分析的工作方式能夠幫到她,TA也很願意跟她試著工作,但精神分析的治療耗時較長,甚至幾年或者更長的時間。而TA年齡已經很大了,計劃明年就要退休了。如果她願意,TA可以幫助她推薦或聯系其他可以工作的咨詢師。

故事到這裏就結束了。我督導說:盡管我也很願意跟她工作,但不可以這樣做。這將會把治療師卷入到這對伴侶的關系中,盡管兩人並不知道彼此都在跟同一個治療師工作,但作為知情的治療師,卻再也無法保持最基本的匿名、中立和節制。這會讓治療師和這對伴侶陷入三者的關系中,就如同一個母親(治療師)和子女(這對伴侶)之間的關系,充滿了嫉妒,爭搶和攻擊,或俄期的父、母、子的沖突中。最終受傷害的終會是來訪。

但督導告訴我,TA無法告訴這位女士:你的未婚夫在跟我工作,所以基於倫理,我們不能一起工作。因為治療師不僅有義務和責任保守每一位跟自己工作的來訪的秘密,而且對於都有哪些來訪在跟自己工作也是要嚴格保密的。 TA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持跟這對伴侶中那個第一個來找他工作的病人繼續工作,而在這位女士允許的情況下為她推薦合適的治療師

我督導說除了倫理性原因而無法同時跟這位女士工作,還涉及到該以怎樣的方式告訴她無法與她開展治療(因與本問題無關,在這裏就不講了。)

所以,如果你愛人試圖給你推薦他的治療師,我想他或許有很深層的無意識的動力在促使他這樣做,或者是他可能存在俄期三者關系的沖突,或許還有其他的原因,留待跟他的治療師去探究。但於你,於這位咨詢師,不可以。 尤其是這位咨詢師,不管這一方案是ta主動提出的還是被動的,同時跟伴侶開展個體治療有違咨詢倫理,因此ta有義務和責任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