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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基層法官和檢察官的離職率這麽高?

2019-11-28知識

我是一個前法院汪(司法改革前審判員,改革後法官助理)離職不到半年。這個問題真是特別適合我,不請自來了。

為什麽法院留不住人?就我看來,主要下面的幾個原因。

第一,案多人少,責任終身制,壓力山大。(這個簡直都說爛了)據我所知基本上,省城各法院法官每人500起(當然,省高院少很多,但能到省高院的案子,案件的復雜度不可同日而語),少則500,多則1000或者800。其他二三線城市,也有很多差不多是這個數目,各小縣城,略好一些,但來個200、300百件案子還是不成問題。當然由於案件數量不同,配備的團隊也是不一樣的,有的能配齊一個法官一個助理,一個書記員,一個庭室常住兩個人民陪審員,一個調解員,有的只能配備一個法官一個助理一個書記員,有的呢,就只能配兩個法官一個書記員,一個庭室共用一個助理等等不同配置。可即使是最高配置的團隊又如何?案件數量提上去了,件件責任終生制,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結案率,審限,上訴率等等硬要求,加班常態化,壓力山大。加上各種會議,各種活動,各種專項整治是必須要參加的,分走了法官的很大部份時間和精力,在這種情況下,在法院的絕大部份法官是絕對的疲憊超負荷。

第二,上升空間小,發展無望。由於法院編制的設定,一個法院相比同級別的黨政部門,副科、科級等等的設定明顯比同級別的黨政的部門少,當你的小你幾屆的師弟師妹都是某某主任,某某科長的時候,你還仍然是個科員,列位,社會是現實的,並不以你自以為是的職業尊榮感而提高你的社會尊榮。

很多年輕人抱著對仕途的向往考進來,結果發現仕途無望,如果不是能力非凡加資源不差,在本院做個庭長或者副院長就是這一生能達到的極致。

即便我們不提行政級別的上升,就談法官或者法官助理職級序列的上升,也是各種不如意的。就前單位來說,八零後這一批的二十幾個助理,僅有兩位四級法官助理,其余都是還是五級法官助理。很多入額前的四級法官,還有改革後變成了五級助理,想想就比較心塞了(對於我本人來說到是小事,但是也有很多人其實是在乎的)

第三,付出和收入不成正比。領導經常講的一句話叫:不要講待遇,要講政治。眾法官:???有一說一,司法改革後,入額法官的薪金待遇的確是提高了一截,但是那是多少案子多少加班換來的啊?肯定有人要講了:要圖薪金你別進公門啊!第一,是人肯定就要生活,要生活就需要錢,就會考慮付出和收入是否正比。第二,既然都考慮收入與付出是否正比的事情了,那不就辭職出來嗎!(在我心中,這還不算是大的原因,這個原因必須和第一個原因關聯起來談)

第四,技能傍身,能找到好的工作。這點我認為是非常重要的一點。法律其實是一門實用性很強的技能,更何況在法院待過多年的法官呢?試問,沒有這個技能傍身,若只會寫寫公文等,辭職恐怕沒有這麽果斷吧。審判者的思維,法檢程式的運轉,法律的適用等等都是優勢,可以轉化實用技能的優勢。客觀來講,法檢兩家辭職的比例(註意我說的是比例,不是數量)是比其他單位高的。

辭職已經幾個月了,辭職前我也很擔憂,壓力也很大,但人生哪有一帆風順呢?但人生還很長,一切都有可能。

歡迎加我個人微信:fls20210317,交流、探討一下公務員辭職做律師,律師和法檢如何選擇之類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