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第二年的時候,想回老部隊看看。
順道給連長指導員他們過過酒癮。
當時我們全軍禁酒。
但是遇上老兵回部隊這種事兒,軍務科就沒那麽較真兒了。只要別太張揚,別耽誤第二天的工作訓教就行。
我都盤算好了,我一個同年兵混成炊事班長了,要好好讓他放放血。
萬萬沒想到啊,我到了營區門口就擋住了。我也站過門崗,按理說應該是走「會客探訪」的流程。
可那次帶班幹部連線待室都沒讓我進,直接告訴我營區全封閉,禁止任何人探訪。
後來才知道,當時是有個重大泄密事件。
有個一期第五年的兵,出賣軍事機密,直接上軍事法庭了。
經過是這樣的:
最開始他接觸那個間諜還是義務兵的時候。那個間諜跟傻子似的,五塊錢一份買【解放軍報】。那玩意兒在部隊裏學習過指示精神之後,唯一的作用就是擦玻璃。
於是這哥們兒每個月趁著休假的時候,拿著一捆報紙去交易。戰友好奇問他,他就說每月幾十塊津貼不夠花,把報紙存了賣點廢紙。
他班長做過家庭背景調查,知道他是農村來的,家裏條件不好。還幫著張羅去別的連隊要舊報紙。
那間諜不管報紙是不是重復了,數一張頭版算一份錢。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