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選擇上班
本人賣鹵菜,路邊攤,小區門口賣。雖然不是炸雞,但可以把自已經歷說出來供大家參考。
首先,算下利潤。能月賺三萬,即每日一千,每天營業額至少得三千往上。這樣的店,房租不便宜。因為炸雞不是別人吹噓的暴利,有競爭對手,賣貴了生意就不可能好。要達到三千多的營業額,一個人是不可能做到的,大概率得兩口子加上父母的幫襯人手才夠。那幾個人一平均,人均是不是就下來了?
其次是工作環境。我賣鹵菜,夏天一個屋裏四五個火煮著,猶如蒸桑拿;冬天小區門口挨著寒風凍得腿都疼。有鋪面可能環境會好一些,但比辦公室還是差得多。
第三是工作時長。我只有過年耍了半個多月,平時嘛,雙休假期是不存在的。有顧客朋友說我幹這個自由,我只笑笑。是沒老板管,但得自已管自已。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是不行的,人家來兩次你不賣,第三次就不來了,顧客流失了生意變差,月賺三萬也就不知從何說起了。
第四是成本變化。去年豬肉漲價,我買的豬頭肉直接從十一二塊漲到二十五六。但豬頭是生的,買來得去一些骨頭和淋巴,還有白色的肥肥的像泡泡一樣的也要去掉,煮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