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有一個答案用上這個開頭了:
反對樓上所有答案。
我在場上,一定會作為一個球員,認真地、努力地、竭盡自己所能地,去踢這場比賽。
如果我必須上場,一定是有不得不上場的原因,無論是贊助規定、隊內無人還是什麽。
我是一個球員。
我是這個隊伍上場十一人的一份子。
我穿著球隊的球衣。
我代表自己,與自己的球隊。
隊友傳球,努力去接,雖然一定會被對方搶到身位把球斷掉。
努力貼住對方中後衛,不給對方造越位的機會。
盡力逼搶,雖然肯定被當木樁子一樣過掉。
可能被鏟斷腿(如果對方隊員還肯屈尊對我放鏟),可能被對方輕輕一肘放翻……
比賽的強度會讓我五分鐘不到就到體力極限,歇一下,接著踢。
兌子?
申請紅牌下場?
站在旁邊觀戰?
直接要簽名?
不不不。
我是一個球員。
我是這個隊伍上場十一人的一份子。
我穿著球隊的球衣。
我代表自己,與自己的球隊。
我踢得不好,非常差,在業余野球中也不太入流。
但當我站在場上,我就是一個球員,只能以足球的名義,以足球的方式,
完成一場足球比賽。
只能看到一個被一遍遍過掉、一次次擠飛、一回回掀翻的人,
以及一個接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