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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幹山」母公司雲峰新材擬IPO 18個月未回復問詢函

2025-01-05心靈

從2021年預披露招股材料至今,「莫幹山」板材的母公司浙江昇華雲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峰新材)的IPO之路已走過4年,目前因財報更新原因仍處於「中止稽核」狀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2023年6月,上交所向公司下發稽核問詢函,但如今18個月過去,公司仍未披露問詢函回復內容。

公司官網

雲峰新材的銷售模式主要包括經銷商模式和商標授權模式,其中,商標授權系雲峰新材授權OEM供應商使用「莫幹山」等商標及圖形生產和銷售產品。

2019~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以下簡稱報告期),雲峰新材第一大主營產品為人造板,然而OEM供應商透過商標授權銷售的人造板數量遠高於公司自身的銷量。商標授權商銷量增加,是否會對公司自身銷售造成沖擊?

三次更新送出財務資料

早在2021年10月,雲峰新材就已預披露招股材料,擬在上交所主機板上市。全面註冊制落地後,2023年3月,雲峰新材IPO專案獲交易所受理,3個月後上交所下發稽核問詢函,但至今公司未披露回復內容。

上交所官網顯示,雲峰新材曾於2023年6月、2023年12月和2024年6月三次更新送出相關財務資料,不過相關數據未公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雲峰新材的行業分類屬於「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業」,2023年3月平移交易所受理的同行業IPO企業還包括千年舟新材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西三威家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書香門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3家公司均已在2023年7月至8月終止IPO。

報告期內,雲峰新材與上述3家同行業公司一樣,主要產品以人造板、木地板等板材產品為主。不過在IPO募集資金投入重點方面,上述3家公司仍以板材產品擴產為主,而雲峰新材計劃將大部份募集資金用於收入占比相對較小的客製家居。

雲峰新材擬募集資金12.49億元,其中11.03億元投向「智能化全屋客製家居建設專案」。雲峰新材從2010年開始開展客製衣櫃的生產和銷售,2016年發展全屋客製家居業務。報告期內,雲峰新材的客製家居收入占主營業務比重分別為12.82%、13.19%、13.74%和13.34%,占比仍相對較小。

銷量方面,2021年,公司客製家居-衣櫃、客製家居-櫥櫃銷量分別為7.69萬套、0.29萬套,產銷率分別為84.61%、62.89%。而上述募投專案達產後,公司預計新增年產80萬套智能化全屋客製家居產品。如此大的新增產能,能否順利消化還是未知之數。

公司提示商標授權風險

雲峰新材主要產品為「莫幹山」品牌系列的人造板、木地板、科技木和客製家居等產品。報告期內,公司實作營業收入分別為15.24億元、18.05億元、23.62億元和11.98億元,實作歸母凈利潤分別為1.46億元、1.87億元、2.24億元和1.02億元。

其中,人造板為公司第一大主營產品,報告期內人造板主營業務收入占比分別為47.51%、54.53%、55.09%和60.90%。雲峰新材的人造板以OEM代工生產為主,2021年,公司人造板產量為1759.74萬張,其中自產量僅177.56萬張。

雲峰新材產品銷售以經銷為主、直銷為輔,經銷渠道收入占比超過90%。經銷業務分為經銷商模式和商標授權模式,在商標授權模式下,公司與OEM供應商/經銷商不發生產品購銷業務,只收取商標授權費。

公司商標授權模式主要運用在人造板產品上,以及少量地板和輔料,商標授權費的定價系根據人造板的具體品種、銷售區域以及市場競爭等情況確定。

報告期內,雲峰新材收取的商標授權費標準為7.44元/張~9.93元/張,各期收入分別為1.73億元、1.66億元、2.36億元和1.14億元,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約10%左右。

不過,在該模式下,OEM供應商銷售的人造板數量遠高於公司自身銷量。

報告期內,其他企業透過商標授權銷量為 2235.05 萬張、2224.32萬張、2751.15萬張和1149.09萬張,而同期公司自身的人造板銷量為924.46萬張、1268.68萬張、1726.66萬張和901.14萬張。

雲峰新材認為,商標授權模式符合市場慣例,並列舉兔寶寶、千年舟也存在商標授權模式。而千年舟曾在招股材料中介紹「品牌綜合服務」業務時,也列舉兔寶寶、雲峰新材存在類似業務模式。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三威家居、書香門地的招股材料,則未發現這兩家可比公司披露存在商標授權的情形。

對於千年舟的品牌綜合服務業務,報告期內該業務主營業務收入占比在8%至10%左右,占比略低於雲峰新材。由於千年舟未披露品牌綜合服務的收費價格或該模式下產品銷量,暫無法得知其品牌授權的銷量情況。

「莫幹山」為雲峰新材主要品牌,但該品牌的商標也被公司授權其他企業使用。在此情形下,公司自身銷售是否會受到OEM供應商的沖擊?

招股說明書(申報稿)顯示,人造板產品在兩種模式下的定價權不同,雲峰新材未控制OEM供應商與經銷商之間的產品結算價格。不過雲峰新材表示,兩種模式下均主要是透過公司的經銷渠道實作最終銷售,公司對產品設定的指導價對兩種業務模式均同樣適用,商標授權模式下最終交易價格可能會小幅調整,但由於市場競爭激烈、價格透明,調整的振幅通常較小,不存在授權商的銷售價格對公司經銷產品構成沖擊的情形。

對於商標授權業務,雲峰新材主要在品牌、質素、合約履行等方面進行相應的風險控制,但公司也提示了商標授權模式的相關風險,隨著公司業務規模不斷擴大,如果公司無法有效對OEM供應商實施產品質素管控,將導致公司品牌聲譽受損。

以經銷商模式銷售為主

雲峰新材以經銷商模式銷售為主,在全國擁有近千家主要經銷商,這些經銷商對雲峰新材不斷擴大銷售規模、提高市場占有率和品牌影響力發揮了重要作用。

記者註意到,在雲峰新材的經銷商中,存在5家前員工或主要股東近親屬關聯企業,且5家企業中有4家企業是在成立當年即與雲峰新材合作。

在上述5家企業中,浙江昊煜建材裝飾有限公司關系人周傑系雲峰新材董事長顧水祥的外甥女婿,巨野縣錦枝裝飾材料商行關系人姜爭彥系公司董事姜全建的哥哥;其余3家企業的關系人俞超、吳向勇、姚施柔均為公司前員工,其中吳向勇為公司前間接股東。

報告期內,公司對存在關系的經銷商合計銷售金額分別為1796.99萬元、2688.96萬元、2426.63萬元和911.96萬元,收入占比1%左右。

雲峰新材認為,公司與前述經銷商之間的交易基於真實的商業背景,前員工或主要股東近親屬熟悉公司的經營業務和產品,認同公司的發展理念,並具有行業相關經驗和市場開拓能力,因此成為公司的經銷商,具有合法性、必要性及合理性。另外,公司向前述經銷商銷售的人造板和地板的部份細分產品與公司平均單價存在一定差異,主要系采購的具體品類不同所致。

雲峰新材認為,上述交易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對相關方利益輸送的情形。

除經銷商外,雲峰新材的供應商中也存在前員工控制的企業,主要為人造板OEM供應商、原材料供應商,涉及的前員工為陸建華、施衛東。

記者註意到,根據2022年2月18日中國證監會針對公司IPO釋出的反饋意見,監管層要求公司說明陸建華、施衛東、姚施柔、俞超此前在公司任職具體情況。不過2023年3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內,雲峰新材並未披露上述前員工在公司的具體職務。

對於本次IPO相關事宜,2024年12月2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雲峰新材並行送了采訪郵件,其接線人員婉拒記者的采訪要求,截至發稿,該郵件也未獲回復。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