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星空 > 心靈

小學生因上課說話被老師用膠布封嘴,教育懲戒邊界在哪?

2024-09-23心靈
教育懲戒不是變相體罰。
全文2121字,閱讀約需6分鐘
撰稿 / 蔣理(媒體人) 編輯 / 馬小龍 校對 / 張彥君
▲資料圖:某地一小學正在上課。圖/新華社
據新黃河報道,9月18日,有廣西南寧市的學生家長向記者爆料,稱南寧市興望小學一年級某班級的學生因上課說話,被一位楊姓老師用膠布封住嘴巴。
19日,涉事教師證實了此事,並表示事後已向學生及家長道歉,自己目前已被學校辭退。興望小學教導處工作人員則表示,事發後,該校已經組織心理老師,對涉事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同時,涉事教師已被該校開除。
涉事學校雖然已開除當事教師,但此事也在輿論場上引發了不少討論。尤其是針對教師懲戒權的邊界,以及何種情況下教師的行為算是侮辱學生,都引發了不少討論。
━━━━━
一年級學生上課說話算不算「問題」?
今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釋出【關於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其中提出,維護教師合法權益,維護教師教育懲戒權,支持教師積極管教。
但需要註意,教育懲戒不是體罰與變相體罰。前述意見中的維護教師教育懲戒權有兩個基本前提。
首先是學校制定的學生管理規定,要合法合規;其次是對違規違紀學生的教育懲戒,要嚴格按照【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采取既能達到教育懲戒目的,又不傷害學生的人格、尊嚴的教育懲戒措施。此事中,這兩方面顯然都存在問題。
此事中,有人認為,這名教師用膠布封住學生嘴巴的行為固然不對,但其出發點是教育孩子遵守紀律。而剛上小學一年級的孩子在上課時說話,也被認為是違反課堂紀律的不良行為。這樣的認知顯然是不妥的。
對於剛上學的小學一年級學生,學校老師應該結合孩子的身心特點,開展適應力教育,不要把孩子在上課時說話就視為「問題」。從輿論對此事的反應看,不少人也認為是教師的教育方式不對,而沒有意識到,一年級孩子上課說話,其實並不算什麽不良行為。
2021年,教育部釋出【關於大力推進幼稚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小學將一年級上學期設定為入學適應期,重點實施入學適應教育;改革一年級教育教學方式,國家課程主要采取遊戲化、生活化、綜合化等方式實施,強化兒童的探究性、體驗式學習;要切實改變忽視兒童身心特點和接受能力的現象,堅決糾正超標教學、盲目追趕進度的錯誤做法。
如果涉事學校和教師嚴格落實教育部要求,小學一年級教學主要采取遊戲化、活動化的教學方式,而不是要求學生「規規矩矩」坐在座位上聽老師講課、學習知識,那麽,一年級孩子在上課時說話,就不是什麽「問題」。
近年來,中國一些學校制定的學校管理規定,就遭到輿論質疑,被指不尊重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特點。
如前不久,一所學校對晚上熄燈後上廁所的學生進行處罰,依據的就是學校制定的熄燈後不準上廁所的「校規」。這一規定本就不合法,依據這樣的規定認定學生的行為是否違紀違規,也就失去最基本的合法性、合理性。
這要求學校堅持育人本位,制定符合上位法、符合教育規律的學校管理規定。這也是維護教師教育懲戒權的基礎。如果規定本身有問題,哪怕教師的教育懲戒措施沒問題,整體教育懲戒也是違規的。
━━━━━
如何懲戒早有明確的邊界
值得註意的是,現實教學中,如何把控懲戒學生的邊界,相關方面其實早有規定。如教育部此前釋出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不僅列明了可以實施教育懲戒的具體情形,哪些情形下教師可以實施教育懲戒,哪些情形下學校可以進行教育懲戒,並且對一些教育懲戒流程也進行了具體的規定。
同時,【規則】還明確了哪些懲戒行為是不被允許的。如「以擊打、刺紮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超過正常限度的罰站、反復抄寫,強制做不適的動作或者姿勢,以及刻意孤立等間接傷害身體、心理的變相體罰;辱罵或者以歧視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等舉措,就是不被允許的。
此事中,當事教師用膠布封住孩子的嘴巴,是很危險的行為。這種做法不僅會造成孩子的身體痛苦,還可能傷害孩子的心理,是不能被接受的,顯然已經脫離了正常的教育懲戒範疇。嚴重點說,甚至涉嫌對孩子進行變相體罰。
要明晰的是,教育部制定頒布【規則】的目的,就是明確教育懲戒與體罰、變相體罰的界限。但是,在現實中,還是有個別教師在對學生進行教育懲戒時,采取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不允許的管教措施。而其辯解理由,無非就是「出發點是為了孩子好」。
積極管教,不是體罰、變相體罰,這是必須反復重申的。教師對學生的管教,完全有合法合規的教育懲戒措施。對於教師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必須明確說「不」,這不是否定教育懲戒,而是要求教師依法依規進行教育懲戒。
為此,要推進依法治教,提高師生的法治意識。相關方面在制定學校的校規時,要進行合法性審查,同時要充分聽取教師、學生(家長)的意見。
在教師實施教育懲戒遭遇爭議,或者家長的投訴、舉報時,也要成立獨立的調查組,對教師的管教行為進行調查,依法依規認定這一行為是屬於正常的教育懲戒,還是違規的體罰、變相體罰。當然,對於教師履行教育職責的教育懲戒行為,也要堅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