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在深圳出差,和同事路過一棟居民樓,突然耳朵裏面一聲驚雷(就是字面意思),當時就懵了,然後歪頭從耳朵裏面倒出一顆塑膠子彈,就是那種玩具槍的類似胡椒大的塑膠顆粒……
瞬間火冒三丈,當場開始了罵街模式,同事勸我說算了,這麽多人怎麽知道是誰,我不服氣立馬報警說是被槍擊了,我當時報警的時候其實就是故意沒提是玩具槍,就是要把事情鬧大,我發誓這是我見過最快的一次出警,不到五分鐘來了兩車荷槍實彈的阿sir,有半自動有盾牌……
警察到現場之後很緊張,結果看到是玩具槍子彈後明顯楞住了,再然後就是松了一口氣,問具體情況,其實我當時也不知道是哪裏射出來的,如果知道我也不會報警了,我會手撕了那個小崽種,但是我知道大概方向,另外我好像看到某一層樓突然把窗戶關起來了,然後我和阿sir說就是三樓射出來的,警察上去敲門,沒人應答,但是我堅持就是他家,然後我向裏面喊話,再不開門我就叫房東了!還是不開!沒辦法把房東找來強行把們開啟,開門後果然是一個大概9歲左右的小男孩,家裏沒有大人,手裏拿著一把玩具槍,毫無疑問我蒙對了!
這個小崽種反正不說話,問什麽都不說,把我氣的就要提腳踹他了,被阿sir拉住了,後面房東把他父親叫回來處理,開始還不承認,說他兒子不可能做這種事,我說如果你現在承認事實,道歉外加賠一千這事就過了,如果不承認給我找出證據出來是他的話我也不要你賠了,我明天就去接你兒子放學,你選一個,他爸慫了,提著他兒子邊揍邊問終於承認了,我問小崽子你對著下面的路人開槍這是第幾次了,他回答有幾個月了…………,結果又遭了更重的一頓毒打!
調解結果就是賠償一千外加道歉,事後去醫院消炎敷藥等花了我一千五……耳朵受傷還倒虧500,回到公司後怒找老板報銷了。
調解完我下去問了一下一樓的商鋪有沒有人中過招,回答說有,還不止幾個,還有個小姑娘被打到眼睛了,但都不知道是誰,所以沒人報警,房東聽後立馬罵罵咧咧的叫這家這個月搬走。
事後同事拍著我的肩說我是為民除害,我說不至於,誰弄我我就弄誰,天王老子來了都不好使,沒你想的那麽多,最後提醒一下諸位,出門在外如果利益受到損害弄不過就立馬報警,不要怕事,這是對不公的一種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