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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萬元高薪騎手先背上「租車貸」?記者調查

2024-09-28心靈
本文轉自【讀特新聞】;
免租車費?
先租後付?
看著十分便利
背後可能是違規收取費用的「套路」
近日,求職者郭陽向讀特新聞熱線報料稱,其聽信「高薪騎手」的招聘,未簽勞動合約先透過「拍小租」簽了租車合約,每月背負699元的租車費,最後花了千余元才順利解除了租車合約。
讀特新聞記者采訪發現,一些求職者投訴中介利用租賃平台「拍小租」違規收費,律師表示:強制扣除押金違反法律規定。
面試「萬元高薪騎手」
先背上「租車貸」
日前,郭陽(化名)向讀特新聞記者報料稱,他在「店長直聘」軟件上看見一則招聘送餐員的啟事,該啟事寫著「高薪招聘騎手,零元入職」,並承諾不需要內建電動車,還會提供租車補貼,免費辦理健康證等,讓他很是心動。
於是,郭陽前往位於廣州番禺區線下門店面試。工作人員向郭陽說明:「若要開始接單,要先租賃店內提供的電動單車。」
隨後,工作人員幫助郭陽進行電動車的租賃。據介紹,工作人員用手機透過「拍小租」為郭陽進行人臉辨識和個人資訊輸入。完成這些步驟後,郭陽發現自己的賬戶上多出了一份為期一年的電動單車租賃合約,合約規定他需要分12期支付款項。
根據郭陽展示的租賃訂單,他首期需要支付包括租車費和電池費在內的869元,之後每期還需支付699元的租車費用。當郭陽對此提出疑問時,工作人員表示,「每天正常工作,薪金輕松就過萬了,你看這樣租車就和免費一樣。」
租車需分12期還款。
隨後,郭陽在未簽署勞動合約的情況下簽訂了租賃合約,並在工作人員的指導下下載了外賣平台的套用開始接單。據郭陽回憶,當時工作人員曾口頭承諾他可以隨意退還車輛並隨時終止租賃合約。
從8月份開始,郭陽正式開始外賣員的接單工作,但他很快發現實際收入與招聘時承諾的「月入過萬」相差甚遠。「我一天跑滿7個小時都掙不到100塊錢,每月還699元的租車費用,怎麽也不劃算啊。」因此他決定停止接單並解除租車合約。
然而,當郭陽想提出解除租車合約並歸還電動單車時,當初面試他的工作人員卻告訴他,退租不僅要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並且需要額外支付483元的維修費用,因為郭陽歸還的車輛「剎車出現了問題」。
郭陽因著急解約,在多次要求下,在結清了違約金和維修費兩項共計一千多元的費用後,才得以解除分期租車合約。
在解除租車合約時,郭陽留意到這些費用都是用私人微信轉賬進行的,於是他上網查詢,發現有不少網友與他有相同的經歷,「他們招聘時所說的‘高薪招聘騎手’,不過是讓應聘者高價租用電動單車,騙取違約金。」了解到這一情況後,郭陽在12315平台進行了投訴。
讀特新聞記者在社交媒體中發現,很多求職者都在使用求職平台求職時,被標註著豐厚的條件的招聘廣告所吸引,當他們前往中介公司面試後卻發現需要先租用公司提供的車輛,中介商家幫助求職者透過「拍小租」平台租用車輛,當求職者發現收入不理想,想要退租或解綁卻往往遇到困難,商家以各種理由不為其辦理退租,並且收取其他費用,這些費用往往並非平台收取,而是需要交給中介商家。
社交平台使用者對「拍小租」吐槽不斷。
一天未入住被要求交房租
不僅是車輛租用,剛畢業的學生劉誌(化名)告訴讀特記者,其於7月12日在廣州嘉禾望崗附近計劃租房時,房東未讓劉誌先看房就讓其在使用「拍小租」平台簽訂了租房合約,並支付了100元押金。辦理門禁卡後,劉誌才被帶去看房,卻發現房子條件極差,於是決定不租並放棄押金。7月15日房東登出了他的門禁卡。
盡管劉誌未入住,到了8月12日,他被告知租房合約逾期,需要支付費用。盡管劉誌聯系了「拍小租」客服並嘗試與商家協商,但商家堅持要他支付500元才取消合約。劉誌拒絕支付後被商家持續電話騷擾數天,在其向市政部門投訴後才停止騷擾。
租房逾期提醒。
租賃平台:
使用者個人沒有解約的權利
讀特新聞記者就解約困難的問題聯系到拍小租平台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稱,如果使用者要解約,需要在租期結束前五個工作日聯系商家退車或者退房,並在費用結清、車輛無失真後由商家關閉訂單。
記者咨詢得知,「拍小租」的服務是由商家作為中介代理進行完成的,平台與商家的合作關系,使用者個人沒有解約的權利,必須透過商家來完成解約的操作。
工作人員提到,如果存在商家故意不解約的情況,可以根據具體原因向平台反饋,平台會根據實際情況調查商家是否存在違規行為。
拍小租官網顯示,該公司總部位於上海,是一家定位於兩輪電動車信用租賃SaaS服務的科技公司,提供門店管理、租賃交易、信用免押、租金代扣、押金代扣等服務。
數據顯示,截至9月26日,「拍小租」在黑貓投訴平台上近30天內投訴量316起,總投訴量6066起,投訴超9成為退租解綁困難,以及合作商家違規收費等問題。
律師:
強制扣除押金違反法律規定
根據其他媒體報道,今年以來,各地有關外賣平台騎手都遭遇了租車騙局。這樣的騙局「套路」有著相似之處:先透過租車中介公司釋出「高薪」招聘資訊吸引應聘者。再用「免費租車」或「先租後付」的話術,在應聘者未完全了解分期租賃的情況下,以租車名義簽訂貸款協定並利用平台規則,收取應聘者高額違約金,如果不交費,應聘者還面臨貸款逾期等風險。
針對「拍小租」平台的投訴問題,廣東邦燊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泳欣認為,根據法律,平台若未能確保使用者在解除租賃協定時不受無理要求的阻礙,或故意拖延退租流程,則可能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如果商家在未充分告知使用者合約內容的情況下促使使用者簽約,這可能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此外,商家在使用者退租時強制扣除押金的行為,若未經合約明確約定扣除押金或押金扣除金額過高,也可能違反法律規定。
林泳欣也提到,面對商家利用平台規則進行的違規收費行為,消費者應提高警惕,在接受服務前仔細閱讀合約條款,了解服務內容和平台規則,以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糾紛。一旦消費者權益受損,他們應收集與商家和平台的溝通記錄、付款證明和服務細節等相關證據。隨後,消費者可以透過與商家協商、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向行政部門投訴、根據仲裁協定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等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采寫 | 讀特新聞記者 王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