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證明自己沒病這個問題,就讓我想起最近看的比較震撼三觀的小說【道詭異仙】,狐貍的筆多少是拿捏到了精神病人的本質。
有人評論說作者一邊要躲避醫院的追捕一邊要寫小說一定很累吧。我很以為然。
就拿劇中的李火旺來說,他的認知是清楚的,但是幻覺又常常在,就好像理智和瘋癲的結合體,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上看,他的行為絕對瘋癲。但是從他自己的角度看,你又感覺他絕對理智。
還記得我看過一篇采訪精神病人的影片,精神病院的大多數患者都知道自己將會一聲待在這個小小的醫院裏,他們有的人交流正常,甚至感覺不到有問題,有的會對著空氣講話,說那是他的朋友。因為心理的錯亂,他們就要被禁錮在這方圓之間,清醒又痛苦,實在悲傷。
說了這麽多,我其實想說明的是,精神病人和正常人的區別,其實沒有那麽絕對,又或者,待在病房裏的那個才是正常人,生病的其實是醫生。
一般人如何判斷一個人有沒有病,看他的行為。
在藍芽耳機還沒有普及的年代,你在公交上突然看到旁邊的人大聲對著空氣對話,大概會嚇麻了。
心想:這個人不正常,得離遠點。
而現在這種事已經見怪不怪。
那麽一個醫生如何判斷一個人有沒有病,看病情標準,再結合實際。
狀況持續時間多久了,都有哪些癥狀?實際表現如何?能不能好好交流,邏輯認知怎麽樣?
最重要的,患者自己能夠察覺嗎?有沒有腦部結構的變化?
有句話說:「有病的人才據理力爭自己沒病。」
如果真被關進病院了,積極配合各項檢查,配合治療工作,不做出反常行為,別人就會認為你是正常人,越跳腳,反而越不利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