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級時老師告狀,說我不務正業。
還把我的圖畫本子給撕了。
上午第三節課是圖畫課,第四節是數學課。
結果,我畫畫的興致上來,連數學老師進來都未曾發覺。
就把數學老師給惹了。
我是班長兼任學習委員。
數學老師說:學習委員對數學課都這個態度,其他同學有樣學樣,以後可怎麽得了?
說完,撕了我的圖畫本。
要求我寫檢查,當著全班讀。
還覺得無法解氣。
數學老師跑去我家告狀。
俺家親爹照舊來了個吉祥三寶:
罰跪,挨餓不吃晚飯,當天的作業抄三遍。
數學老師嘴碎的很,斷言我若不能心無旁騖,必將無緣大學。
這可把俺家親爹嚇壞了。
本著寧可錯殺一千次,也不能放過這一次的態度,他老人家親自出手,把我放在屋子裏的各種圖畫書和圖畫本全部撕了。
俺家親爹向老師保證保證:以後再不畫畫。
啥課都不畫了。
如此,數學老師滿意了。
為了杜絕這些「旁門左道」,父親警告我:大學不考圖畫,所以,以後不許再碰這些烏七八糟的東西。
三天後又找了個由頭,給我來了一頓筍子炒肉。
因為怕我記不住。
那以後,我再也沒有碰過畫筆。
幾年前的一天,我在某商場閑逛。
看到一群五六歲的小孩子,排排坐,跟著老師認識顏料。
門外一堆爺爺奶奶。
我不由自主走了進去。
交了一萬多塊錢,跟這些五六歲的小朋友成了「同學」。
每到周六,我坐在課室裏。
落地玻璃一面看著小區內的花園,一邊對著商場裏來來往往的人群。
我拎著畫板和厚厚的畫紙,跟孩子們一起,從三棱錐開始畫。
一直畫到了圓柱體。
奇怪的是,每次坐在裏面一個上午,我都有一種歲月靜好的感覺。
描述給繪畫老師,她笑:這就是幸福吧?
結果,氣得俺家親爹蹦蹦直跳。
他說,這錢,要是拿來買五花肉,怕是這輩子都未必吃的完呢。
怎麽就這麽糟蹋了?
老師聽了,笑不可抑。
這一畫,就是兩年。
將近三萬塊啊。
我媽說,若是拿去買金鐲子,足斤足兩可以買兩對。
第三年,老師問我:還要繼續畫嗎?
我有點不好意思:不畫了。
老師好奇:為什麽?
你對光影的捕捉不錯,而且,你用色十分大膽新奇。
我覺得十分慚愧:
兩年的訓練時間不長,剛剛讓我學會欣賞其他人的畫作。
與此同時,也讓我意識到,繪畫方面,我並無特殊的天分。
心中那個畫家的七彩泡泡碎了,無聲無息。
但我心中那個坑卻填滿了,平整了。
原來,我之所以不顧一切砸下三萬銀子,只為多年前,那次數學課留下的遺憾。
老師的尖酸,父親的蠻橫,讓我心中憤懣不已,甚至生出癡念。
如果他們不予理會,我這份熱情只怕最多堅持三個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