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你錢,你讓我倆在一起」。
他因為這句話換來了對方一頓暴打。
然而,誰也沒想到,他除了是個跟蹤狂以外,還是個殺人愛好者。
三天後,打他的人就變成了一具屍體,被他塞進了魚缸……
作者:驚蟄
連結:知乎鹽選 | 魚缸裏的裸屍:你以為的殺人現場是偽造的
來源:知乎
2010年的冬天,在遠離市中心的城郊的一棟兩到三層的低矮小樓裏,發生了一起命案。
我來的時候,看到的現場讓人心悸。
這是一個一米左右大小的魚缸,一具赤裸的屍體被整個塞了進去。因為空間狹窄,屍體的姿勢呈現出一種怪異的扭曲,像是待在蛋殼裏尚未出生的嬰兒。
魚缸是長方形的,擺放在客廳的墻邊,裏面的屍體也因此是側過來的,站在客廳中間,看到的是他的側身,但詭異的是,他的脖子卻旋轉了九十度,在魚缸裏枕著膝蓋看向客廳中間,那雙已經潰散的瞳孔令人頭皮發麻。
屍體被滿缸的水泡著,底部有石頭子,在邊角屍體沒有塞滿的魚缸縫隙裏,有幾只斑斕的小錦鯉遊來遊去,像是在啄食魚缸裏的屍體。
「該你了。」最開始接到報案,到達案發現場的刑警拍了拍我的肩膀,就走出門去透氣,估計是太過壓抑了。
「我的媽呀,我一進去,就看到他窩在魚缸裏盯著我看,嚇得我啊……唉呀媽,我心臟不好……」說話的人是張紅霞,死者的鄰居,也是她最初發現的屍體,並且報了案。
她是個退休的老員工,因為昨晚下雪的原因,露天樓梯外側堆滿雪,只有靠墻左側相對幹凈,今天一早起來,她按照慣例從左側樓梯下樓,走到第一個住戶門口時,她發現這家住戶的門沒有關嚴,露著一條五厘米左右的門縫。
因為是一年中最寒冷的季節,張紅霞出於好心,就想替這家住戶把門關上,但門卻關不上了,像是被什麽東西給卡主了。另外,她還註意到一個奇怪的地方,昨天剛下過大雪的樓道上,留著紅色的鞋印。
在嘗試著叫這位鄰居的名字沒有得到回答後,她索性直接拉門進屋,沒想到卻見到了被塞進魚缸裏的屍體。
她在樓道外跟一個綽號「大錘」的刑警溝通——大錘是最開始到達案發現場的,看起來溝通得並不順利。她嚇壞了,臉到現在還是慘白的,嘴角還掛著嘔吐物,我來的時候,就見她吐到了樓道,也不知道那是她第幾次嘔吐。
估計每個進到這裏的人都能感覺到被魚缸裏的死人盯著,我也不例外。顯然,這是殺人兇手故意擺出來的造型。
我一邊戴上手套,一邊觀察周圍。
從樓下往上走的時候,我經過樓道,但沒有從左側上來,因為昨天剛下完雪,上面有一趟嫌疑人的腳印。我是從右邊的樓梯,繞了幾十米經過了六家住戶上來的。
左側樓梯上嫌疑人的鞋印沾著血,但血量不多,反而在受害者家門口附近的嫌疑人鞋印上的血量比較多,也比較清晰,這是因為血液粘在雪上,留在鞋上的血量會越來越少。
只有一趟兇手離開的腳印,而沒有來時的腳印。
客廳裏有一個茶幾,茶幾上面有一個煙灰缸,除此之外,就剩下魚缸和魚缸旁邊的電視機及配套器材。雖然只有這幾樣東西,但客廳卻並不顯得空曠,因為客廳本身就很擁擠。
沒有肉眼可見的血跡,但兇手離開時的鞋印上卻有,這說明案發現場被兇手打掃過,至少把血跡掃掉了。
不過,血跡只能被掩蓋到肉眼看不見的程度,有一種東西,能讓案發現場殘留的血跡無所遁形。
魯米諾試劑。
這種化合物可以顯現出極微量的血跡形態,其靈敏度就算血液被稀釋到萬分之一,也可以毫無阻礙的檢測出來。
這種東西加上指紋粉,是案發現場最常用的幾種工具之一。
我用指紋粉在門上、茶幾、魚缸等周圍尋找指紋,可卻一點指紋都沒有,案發現場被處理得格外幹凈,只有戶主一個人的指紋。
茶幾附近的地面倒是發現了血跡。
我們用魯米諾試劑令其顯形,發現是被擦拭過的血跡,用的是某種東西畫圈式的擦拭,血跡擦凈到肉眼看不見的程度。一旦令其現形,就出現了類似於祥雲一樣的圖案。
我們把屍體從魚缸裏搬出來,法醫正在進行檢查。
大錘結束了對張紅霞的問話,我走過去,問大錘:「死的人是誰?」
「叫於斌,是這裏的租戶。這附近有個制藥廠,他在那裏上班。」大錘皺著眉頭看著樓道裏的鞋印,「我剛聯系到他的父母。」
「兇手是男的?」他忽然問道。
「看兇手留下的鞋印,十有八九是個男的。」
我蹲下來,反復觀看著鞋印,「鞋印被踩出來後,就沒有再落雪。兇手是在雪停下來之後離開的。」
大錘皺著眉頭:「雪停下來的時候是晚上九點,正好也是張紅霞回家的時間。我得再問問。」
他又把驚魂不定的張紅霞叫回來,詢問他回家時有沒有於斌家裏有沒有開燈、聲響之類的,但張紅霞只是搖頭,告訴我們她打麻將回來時玉斌家昨晚沒有開燈,也沒有什麽聲響,應該是沒有人。
我特意檢查了一下門框的周圍,找到了今早張紅霞關不上門的原因。
門框底下已經結冰結霜了。是室內外溫差導致的水蒸氣霧化結了冰霜,卡住了門。
大錘給我提供資訊:「我們來的時候,屋子裏非常冷,門應該很早就開了,但不知道是不是開了一宿。」
這趟住宅樓的供暖方式還是暖氣。我走到暖氣片旁邊摸了摸,暖氣片非常熱。
「供暖爐就在不遠處。」
「看門框結冰霜的程度,應該是開了一宿。」我一邊說,一邊拍了照。
法醫對屍體進行了初步的檢查,也有了進展。
「屍體渾身上下只有頭部後腦位置有傷口,看起來是鈍器擊打所致,但是……」
「但是什麽?」
「傷口面積比較大,而且中間的表皮已經被打爛了,看起來不止一次,兇手拿著什麽東西……多次的照著同一部位擊打。」
現場能找到的類似兇器的東西,只剩下煙灰缸了。
我把煙灰缸拿起來,用魯米諾試劑找到了血液的痕跡,集中在一角。這個煙灰缸被清洗過,但上面卻沒有留下指紋。
「找到兇器了。」
根據這件兇器,我們嘗試梳理兇手的殺人過程。
兇手來到於斌家,用煙灰缸砸了他,可能沒砸死,也可能是出於某種理由,兇手多次揮舞煙灰缸擊打受害者的同一部位,造成了受害者死亡。然後,兇手處理了案發現場,擦掉血跡、指紋、腳印,但離開時卻由於太過匆忙,而沒有把門關緊。
這一犯罪過程並不嚴謹,有幾個奇怪的疑點。
其一,是兇手多次用煙灰缸砸受害者的頭,但擊打的都精準在一個部位。其二,是兇手殺人的時間。兇手離開案發現場是在九點以後,雪停下了。他犯案有兩個時間段,就是下雪前和下雪後。
如果是下雪後,那麽就是在張紅霞回家之後。這趟樓是舊樓,沒有隔音棉,墻體也不厚,根本不怎麽隔音,以這樣的暴力方式殺人,張紅霞不可能一點動靜都聽不到。
如果是下雪前,那麽張紅霞回家時兇手一定還在屋子裏,可卻沒有開燈。兇手不可能在屋子裏聽到屋子外的腳步聲,就算不隔音也聽不到,所以兇手不可能提前關燈。可如果他是關著燈殺的人,又怎麽可能準確地每一次都把煙灰缸砸在受害者的同一部位呢?
其三,是兇手殺人後的狀態。他殺人後小心翼翼地處理了殺人現場,又把屍體的衣服扒了塞進魚缸裏。他這麽做的目的極有可能是除掉屍體上留下的證據,比如搏鬥時留下的痕跡、毛發之類的,魚缸裏都是水,他把屍體扔進去,連指紋都找不到。
可他這麽縝密地處理案發現場,結果臨走時卻沒有把門關嚴,這難道只是一個單純的疏忽嗎?
其四,就是兇手處理案發現場的手段。
完全可以說算無遺漏。也就是說,我們找不到任何跟兇手有關的線索,無論是指紋、毛發、DNA、甚至於犯案的具體過程都模糊不清,這種級別的犯罪技巧,以當下的刑偵環境而言,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
其五,就是被擦拭的血跡的存在。用魯米諾試劑令血液顯形後,是一片大面積的擦拭痕跡,但相對於整個客廳來說,又很集中。一般情況下,兇手在殺人後處理案發現場,會用擦掉血跡的抹布之類的東西一起把指紋之類的東西給擦了,因為抹布會沾上鮮血,又會擦到別的地方,這樣一來就會造成「隱形的血跡」滿屋子都是,只是肉眼看不見了而已。
但兇手在擦完血跡之後,就換了另一個東西擦掉自己的痕跡。
最奇怪的是,被擦拭的血跡周圍,連一丁點濺射的血跡都不存在——這讓我趴在地上找了整整一天。
一個人被人用煙灰缸連續擊打頭部打死,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鮮血都會濺射到周圍,尤其是甩煙灰缸的動作,甚至有可能甩走死者脫落的毛發、表皮組織這些東西,而無論受害者是否掙紮,都不可能會避免這種情況。
除非,兇手是用類似打樁機一樣的姿勢垂直地一次次把煙灰缸拍在受害者的腦袋上,而不是甩過來打,但這卻不符合殺人的邏輯。
整個案發現場,給我的感覺就像是受害者自己砸死了自己,然後擦掉自己的血跡,再自己蹲進魚缸裏,歪著頭看著自己砸死自己的地方。
當然,這種話要是寫進報告裏,我這個刑警也可以不用當了。
很快,法醫的屍檢報告就下來了。
死因是鈍器擊打頭部造成的顱內出血和損傷。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異常。
死者的體內沒有有毒藥物殘留,這也排除了死者遭到攻擊前被藥物影響的可能性,可卻更加令案件的真相撲朔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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