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之前花一萬三買的MacBook Pro出了點問題,五百賣給我之後修好了算嗎?
他用著用著突然不能正常開機了,懷疑是系統出了問題,奈何自己不會裝,就拿到電子城去修,但是不知道是對方也不會還是沒給好好裝,總之來回幾次花了差不多快一千也沒修好,總是在電子城就好好的,回家又不行了,於是也懶得修就扔辦公室。
那天偶然看見就問他出不出,他說五百賣我,剛好我物件那時候有一個Air硬碟太小,本來是想著拆了硬碟給我物件裝上,結果回家之後發現他的電腦就是系統故障,重新裝一下就好,搗鼓半天果然不出我所料,硬碟都不用換系統一裝就好了。
於是反而讓我有點不舒服,感覺占了人家便宜,我說就是很小的一個問題,花了點時間就修好了,我覺得五百賣我他很虧,可以再拿回去,就當幫了他一個忙,結果他說他也不是出爾反爾的人,就這樣五百撿漏一個一萬三的蘋果筆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