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主你咋想的呢,你可是新加坡人,哪怕不結婚,想要孩子,做單身試管不要太容易啊。
根據新加坡【生殖醫療與輔助生育法案】,國民未婚女性只要年滿21歲,有穩定工作和收入,心理評估結果健康,就可以使用試管受孕技術,花費也不高。
結果你選擇了最難、最麻煩的一條路。
認識/約會兩個月後正式交往不到一個月,你就意外懷孕,結果他既不想要孩子也不想要你,就是玩玩而已。
得知患癌後為什麽又想要這個孩子了?良心發現,想給你留下個美好愛情的見證和念想?
他這情況再騙別人生孩子是不能了,這孩子就是想給他老x家留的,你純粹是被當成代孕媽媽了,乃至是「現在沒有多余精力顧你」的,連代孕待遇都不如的,稀裏糊塗一個免費子宮,既沒有感情也沒有錢。
他是獨生子,你只要生下來,他全家必定對這個孩子帶有極強烈的欲望,不會輕易罷休。
癌癥差別可大了,晚期存活時間也說不準,不但你生完孩子他還未必嗝屁,再活十來年都有可能,你真的預備跟他家扯皮那麽久嗎。
即便打撫養權官司,你基本上會贏,但很可能判的是混合監護權,你依然免不了和他家打交道。
哪怕他死了,既然留下了唯一血脈,他父母只會帶著更強的執念纏著你和孩子,不攀上親不罷休,你幻想的坦蕩蕩的單親媽媽生活,可沒那麽輕易達成,煩都要被煩死。
同時你也不要高估「孩子的良心」,單親媽媽撲心撲肝養大的孩子,結果還是跟給錢痛快或者好說話的爸爸、爺奶更親,這也是常見的事。
你要麽找個正常家庭的正常人,正常結婚生育,要麽就幹脆單身生育,偏偏要給自己、父母和這個胚胎的未來挖大坑,是挺難理解的。
請讓你的大腦,而不是卵巢和胎盤控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