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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湖北省分行被罰490萬:按揭貸款風險管理不盡職等

2024-08-11財經

中新經緯8月2日電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網站8月2日披露的行政處罰資訊顯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被罰490萬元,處罰機關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處罰決定日期為7月29日。

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涉及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線上抵押貸管理不盡職,形成不良;按揭貸款風險管理不盡職;房地產開發貸款貸後管理不盡職;貸款三查不盡職形成重大損失;經營性物業貸風險管理不盡職;違規發放並購貸款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內控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對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罰款490萬元。

此外,黃萍(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漢漢陽支行副行長)、盧勤(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漢漢陽支行客戶經理)對線上抵押貸管理不盡職,形成不良事項負有責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對上述人員分別予以警告。

朱琪(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風險管理部總經理)、馮學平(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授信管理部總經理)對貸款三查不盡職形成重大損失事項負有責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對上述人員分別予以警告並罰款5萬元。

李楊勇(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行長)對貸款三查不盡職形成重大損失事項負有責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對其予以警告。

肖敏(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業務處理中心總經理)、肖強(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業務處理中心副總經理)、周旋(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業務處理中心員工)、彭熒(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業務處理中心員工)對內控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事項負有責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對上述人員分別予以警告並罰款5萬元。

尉雪(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業務處理中心員工)對內控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事項負有責任,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營運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的喻瓊對內控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事項負有責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對其予以警告。(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