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是我,是為我朋友問。
說一下她的家庭情況,他家裏雖不算大富大貴,但也不算窮,父母都是經商的,都有收入,有房有車。家裏還有個弟弟,弟弟還在上小學,家裏比較重男輕女,已經確定未來房子是要給弟弟的,不過相應弟弟也會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也沒什麽好說的。她專科畢業,工作薪金很低,一個月3000(只是在我看來很低,沒有看不起的意思)。
我就說,那你得為自己考慮啊,這薪金以後買房壓力多大,搞個副業吧,看看理財什麽的。她說她沒錢搞,一個月這麽點錢還得交生活費500,稍微一用,薪金就沒剩多少了,存不下來多少。
可能我家環境不是這樣吧,我就很不理解,她就算不在家住,她的房間她爸媽也租不出去啊,就吃個早晚飯值個什麽錢,又不是窮的需要女兒贍養。我覺得最多也就是她回家的時候自己花錢買點菜啥的帶回去。而且很多時候還是她自己做飯,洗碗也是她洗,那人工費也沒了啊。
這不就是請了個做飯阿姨,不僅不用給工錢,還不用付菜錢,還要求人家上交錢嗎。
她爸媽也不是說很缺錢,既然已經決定房子給兒子了,總要為女兒考慮一下未來吧,不勸著女兒省錢發展副業,為未來考慮,反而還要收生活費,自己又不缺這點錢。我就覺得很離譜,很不對
所以想看看大家怎麽看,是不是我的想法太局限了。